身份注定他们生下来就是敌人,做为一个奴隶,为主人的敌人如此付出,忠心莫不是被狗吃了?
辛筝:“盗趾何来如此魅力竟能吸引这么多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能力的奴隶背叛?我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想,然后就想到了为何,不是盗趾有魅力,而是他的存在让无数的无名们看到了光。无名们追寻的不是盗趾,而是盗趾所代表的光。”
青婧道:“显而易见的事。”
辛筝笑问:“那为何以前忠诚的做主人的狗呢?”
青婧想了想,说:“在盗趾之前,奴隶造反虽与野草一般一茬一茬的往外冒,但不管冒出多少茬最终都会被帝国轻松的烧掉。唯有盗趾,他打到了蒲阪,围城十月,城中易子而食,析骨而炊,贵族们所有被锦衣华服与高贵气度所遮掩的真面目统统暴露了出来,帝国所有的骄傲与尊严被踩在了奴隶的脚下,贵族身上血统的神圣性外衣也被撕掉了大半。”
锦衣华服与出色的妆容可以将姿色平庸之人装饰成倾城佳人,令见着心动,憧憬,但佳人把华服与精致妆容给卸了....哪怕佳人的真面目不是丑八怪,所有人都是如此,但前后过于强烈鲜明的对比也不可避免的令人作呕。
辛筝点头。“忠诚只是因为看不到别的选择,当有了另外的选择,忠诚也就相对了,而相对的忠诚等于绝对的不忠诚。我踅摸着,奴隶是如此,那天下的豚犬,阿不,是氓庶呢?他们又为何忠诚,为何坚忍?
贵族制度保障了哪怕是一头豚,只要投胎技术好就能靠吸豚犬,错了,是吸氓庶的血不劳而得食,锦衣玉食高风亮节一生,氓庶真的喜欢吗?没有人天生贱骨头,真贱骨头智慧生物也没必要创造文明以求过得更好了。
可存在即合理,贵族制度既然存在,必有其合理性。更直白点就是,再烂的秩序也好过没有秩序,没有更好的选择时,唯一的选择再烂,也只能麻木的忍耐,故曰勤劳坚忍。可如果豚犬发现,还有另一种更好的制度可以替代贵族制度呢?它们还会容忍贵族的存在吗?”
青婧笑。“豚犬只会让贵族全族整整齐齐的团聚于黄泉。”
辛筝点头。“所以我需要一首关于文明的诗,不能是凭空幻想,必须是有理有据的推测,让每个看的人都觉得很合理。”
青婧道:“这个有点难,可能需要很久。”
“没关系,我等得起。”
“我可以先给你写一首圣主明君的诗,符合氓庶希冀的圣主明君。”
辛筝道:“符合氓庶希冀的圣主明君不可能存在。”
氓庶与君王的利益是对立的,后者可是靠吸前者的血来维持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前者,最深的希望只怕是不被吸血。除非君王能满足于刚刚好的物质生活,不享乐,但那怎么可能,千辛万苦把江山抢到手里图的可不是造福豚犬,而是子子孙孙世代高人一等,享乐无尽。
这是天然的立场问题。
文明要发展,开智的人口越多越好。
君王要万世不移,国祚万年,开智的人口越少越好,最好全天下的人都是猪狗。管理几千万甚至几万万的人很难,但管理几千万几万万的猪狗有什么难度?
青婧笑得恶劣。“凡事有对比才有伤害与美好,从未看到过希望的人其实没那么痛苦绝望,最深的绝望是看到了希望,最终却眼睁睁的看着希望它碎了。”
辛筝:“....听着挺不错的。”
湟水支流边一人一半人于月色下谈文明,同样的月色下无名则在庭燎下出神。
去摘盗趾的皮很危险,若是被抓住了,肯定逃不过腰斩弃尸于市的结局,若那样,自然也不需要善后问题了,但她成功并全身而退了,自然要想办法解释自己身上的随口与体型以及皮肤的变化。
放血三分之一,委实找不到什么解释的法子,可她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