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人杰地灵(第1/2页)  人生欢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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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高中以后,有一段时间啊,我非常热衷于去县城同学的家里住。主要呢,是为了感受城里人生活,看看吃商品粮到底是个什么感觉,都吃的什么屌饭,城里人都怎么个文明法。

    就比如上厕所吧,城里人用的是马桶,跟乡村茅厕那不一样,显得干净文明多了。我呢,一开始有点不是很适用这种文明方式,很长时间都“文明”不出来,也不好意识说自己不会文明,就硬挺,憋久了也就“文明”出来了,腿还不酸,就觉得这种“文明形式”确实挺文明的。像这种文明到屁股的东西,在城乡结合部的学校里是感觉不到的,学校的厕所跟乡下学校一样是砖混式蹲坑,很难找到那种城里人的感觉,所以我这学习效果就不是很理想。

    农忙的时候,还专门带过几个县城结识的兄弟去家里帮忙,其实是有显摆的意味,天真的以为城里朋友多会提高我及我家在村里的价值和地位。不知道我的幼稚举动有没有在村里那帮子骚老娘们心中激起涟漪。好在啊,加深了兄弟们的感情,好歹也算是一次组织活动。大寨对这次活动印象最深刻,一大早就起来,帮忙扯猪腿杀猪,还抹了一脸猪血,假装杀了人一样“嗷嗷”叫。

    当我跟兄弟们说起大哥的镰刀壮举时,一个个也感佩不已,兴奋的翻出镰刀漫天狂舞,就像50岁的老光棍新娶了花媳妇一样兴奋。林志杰练得顺手,还打听了刘兴宗家的位置,拉着许远一起去他家门口,“呼呼哈嘿”地又练了一遍。结果呢,引来了一群刘氏宗亲来看热闹。林大英雄看到有观众,更来劲了,又打了一套少林长拳,还抱拳作揖,就差鸣锣收钱了。

    哎呀,真是搞不懂你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其实呢,我这些兄弟大多数还只是从城里来的人,还不算是正规的城里人。

    因为有个非常不愉快的童年,所以从小就有当作家的预感,写了很多的日记和小说,自己意淫的多样人生都通过小说里的替身予以轻松实现。

    一本一本的日记和所谓小说至今都散落江湖,不知所踪。

    因为喜欢写作和阅读,我的语文成绩一直都很不错,特别是作文,经常被作为全年级的傻傻们当做范文来学习、拜读。可惜啊,也许是受他们天资所限,学习效果一直都不是很理想。

    刚上高中那会,每周只上5天半课,周六下午骑自行车回家,学校距离我家也就30来公里,周日下午回校。一开始这回家省亲是两周一次,后来改为一月一次。

    每次回家省了亲之后,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拿生活费,有时顺便也干点农活。别整太生疏了,也算是门手艺。再说万一呢,城里人套路都这么深,实在混不下去咱就返乡呗,扎根农村,以待来日。

    这一时期,爸和哥的生意正做的风生水起,我在经济上已经不太紧张了,还经常接济别的更落魄的兄弟,倒落了个仁义之名,再加上为人随和,于是愿意来找我的兄弟越来越多。其实呢,也就是多买份馒头稀饭的事,就跟当年的托塔天王晁盖一样,为人仗义疏财,义薄云天,纯属天性和环境使然。而我呢,还可以拿着馒头在食堂四处蹭饭,吃的反而更好更香。

    多年以后,村里以前相对弱势的家庭,新一代都通过努力学习上了大学,或者勤恳打工和进城做生意等,逐步过上了好日子。倒是那些个大户人家,特别是刘姓大户里的很多传统强势家庭日子却过得越发艰难,一个个死脑筋的守在老家,围着祖宗的牌位盲目的自我感觉良好直至与社会脱节,很多都成了负面教材。

    这就很有意思嘛,孟老夫子也说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看来古今皆然啊。

    每次回家的时候,这帮当年凶神恶煞似的穷鬼见了面都眼巴巴的往身边凑,我都懒的搭理他们,当然,我也不会跟他们一般见识,怎么说也都乡里乡亲的,老提那些陈年旧帐也显得没有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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