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一章 迷之自信(第1/2页)  热血少年的苦逼人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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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志首先问道:“那个叫刘邦的究竟是什么人?一张嘴就是一万钱,一定是当地的大户吧?”

    其他人哈哈大笑。

    柳志故作诧异,“你们笑什么?”

    一个肥头大耳、胖如肥猪的男人大声道:“刘邦就是一个无赖,整天游手好闲,没少挨他老子的骂。什么东西,我要是摊上这么个儿子,早就把他扔了。活着也是丢人现眼……”

    他故意朝着正堂,像是说给刘邦听的。

    柳志看向正堂,见刘邦正谈笑风生,逗得其他人大笑。

    一个脸色蜡黄、手指细长的瘦子阴阳怪气地说道:“他总是吹牛自己是做大事的。哈哈,他做了什么大事,现在老大不小了,连老婆都没娶上。我怀疑他那方面八成有毛病。”

    又是一阵哄笑。

    “他做过最大的事,就是晒太阳吧。”一个嘴角长着痣的大汉说道。

    每个人争先恐后地嘲讽刘邦。自始至终,彩蝶都紧绷着脸。

    最后,她实在忍耐不住了,对柳志和伦恩悄声说道:“历史书上写,刘邦最后做了开国皇帝。哼,这些嘲笑他的人呢,谁还记得。”

    柳志小声道:“凡夫俗子怎么可能理解我们这种做大事的人呢。就比如你,从来不理解我。对吧?”

    他刚说完,就挨了彩蝶一个爆栗。

    伦恩劝住两人,耳语道:“宴会结束后,咱们接近,表明身份。”

    宴会结束后,柳志、伦恩、彩蝶随着众人出去,守在门外。

    半个时辰过去了,他们才见刘邦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忙迎上去。还未到跟前,他们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都捏住鼻子。

    刘邦看到三个陌生的孩子围了上来,哈哈笑道:“你们想干什么?要想抢钱?我没有一万钱,是骗他们呢。”

    他说完,拨开三人,大笑着离开。

    柳志对伦恩耳语一句,伦恩笑着点头。

    两人追上去,不由分说,将刘邦举起,一路狂奔。彩蝶不明情况,在后面紧紧跟着。

    前两天暴雨,路上仍有些大水坑。两人挑了个大小合适的,对视一笑,将刘邦扔进去。水花带着数不清的泥点子,溅了两人一身。彩蝶脚步一慢,才躲过去。

    刘邦清醒了很多,勉强在泥泞中站起,困惑地看着三人,晃晃悠悠着问道:“说吧,你们要干什么?”

    柳志开门见山道:“我们是来保护你的。有人要来杀你,因为你以后会成为人类历史上了不起的人物。”

    刘邦自得地一笑,“我早就知道自己会很了不起,那些蠢货竟然不相信。”

    伦恩颇为好奇,“别人对你评价都很低啊,你究竟哪来的自信?”

    刘邦不屑地一笑,“所以啊,我才说他们是蠢货,不识货。当年,始皇帝车队来了,我说,做人就应该这样。哼,那群蠢货竟然怕得要死,责骂我大逆不道。哼,始皇帝也是人,皇帝他做得,凭什么我做不得!那些人连这点儿气魄都没有。”

    柳志竖起大拇指,赞道:“和我真像,天生是做大事的人。”

    刘邦也朝柳志竖起大拇指,大声赞道:“说的好!你小子,识货!”

    彩蝶撇嘴,“两个不靠谱的家伙互相吹捧。”

    “我们打算住在你家,”伦恩掏出一小块儿金子,递给刘邦,“这是我们的住宿费。”

    刘邦只是随意地一瞥,没有接,“欢迎你们住在我家。我好久没吃好酒好菜了。估计你那点儿金子不够。”

    自此,三人在刘邦家中住下,畅快吃喝。只是,刘太公偶尔在旁骂骂咧咧,不外乎是刘邦不务正业,专交些狐朋狗友,这次骗了三个孩子。

    刘邦依旧呵呵笑,对柳志说道:“别听这个老糊涂蛋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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