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章 刘邦(第1/2页)  热血少年的苦逼人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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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末年,城中一户普通人家里。

    彩蝶将柳志踹倒在地,握住自己乱蓬蓬的头发,怒道:“你看,你把我的头发乱成什么样子了?”

    柳志躺在地上,嘿嘿笑道:“像你这么漂亮的女生,即使头发乱成鸡窝了,也很招人爱啊。”

    彩蝶脸色一红,佯嗔道:“不理你了。总是胡言乱语。”

    她转过身,继续对着铜镜梳理头发。

    柳志一跃而起,凑过去,脸几乎贴着彩蝶的脸,“彩蝶,你刚才脸红了,对不对?没想到你居然会脸红。”

    咣!柳志被踹到墙上。

    伦恩抿嘴笑。

    彩蝶指着伦恩,对柳志说道:“你瞧伦恩,打扮的标准是有气质的富贵人家的公子。再瞧你,衣服乱七八糟,简直是从乞丐窝里钻出来的。”

    柳志满不在乎,“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享尽了人间富贵,嘿,本公子突然想换换口味,也尝尝世间疾苦。”

    彩蝶嗤之以鼻,“不会打扮自己就老老实实地求人,还编出一套歪理。”

    柳志还想反驳,却被伦恩和彩蝶摁住。两人为柳志精心打扮了一番。

    柳志摸摸发髻,又摸摸衣服。

    伦恩笑道:“假如柳志站着不动,准会被人误以为是哪家的公子哥。”

    彩蝶哼了一声,“站着不动,可他眼珠子会滴流乱转。伦恩就是穿上乞丐的衣服,也像是贵族。这家伙呢,穿上龙袍,准会让人以为他是唱戏的。”

    柳志哈哈大笑,“你们想啊,我到民间视察,说自己是皇帝,都没人信。但我真的是皇帝。这说明我藏得深,让人看不穿。”

    彩蝶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拉着往外走,“啰嗦什么!别误了正事。”

    伦恩偷笑。

    他们只知道要找的人住在城中,来到街上后,倒觉得无处可去,只能漫无目的地游荡。

    柳志没到这里之前,原以为街上会有很多卖东西的小贩,还说要尝尝秦朝的小吃。到了这里以后,才发现路上除了面黄肌瘦的路人,再难找到其它。因此,他颇为失望。彩蝶见状,将他一顿臭骂。

    但是,这次上街,却有意外的发现。远处,一处大宅邸门前车马如龙。

    柳志好奇,就快步过去,要瞧个热闹。

    彩蝶不悦,“咱们还有正事要做呢。事关智人族的命运呀。你就不能认真点儿。”

    柳志一本正经地说道:“不用每时每刻都精神绷得很紧,放松一下嘛。就像弓,你随时都拉得很紧,在用的时候也许就会断了。所以啊,姜子牙说过,要劳逸结合,才是十佳少年啊。”

    彩蝶撇嘴,“我怎么觉得你就从没紧张过?”

    柳志嘿嘿一笑,“像我这种做大事的人,当然会从容应对一切。你是不会懂的。”

    柳志说罢,得意地朝伦恩使了个眼色。

    彩蝶转向伦恩,“你懂?”

    伦恩淡笑道:“我当然不懂了。不过,柳志应该是能做大事的人。他有能天大的事等闲视之的气魄。”

    彩蝶嘟着嘴,哼了一声,摇头,“你们真是越来越狡猾了。现在学会了联合。”

    她回过头,见柳志早就大步远了。

    柳志打算领着伦恩和彩蝶随着其他人进那个高门大院,却被一个满脸横肉、膀大腰圆的家丁拦下了。同被拦住的还有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男子:男子粗眉大眼,脸上总带着漫不经心的微笑,虽穿着粗糙的布衣,又有些吊儿郎当的样子,但总让人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为什么把我拦下?”中年男子摸了下漂亮的小胡子,大声质问道。

    那个壮实的家丁听了这句话,觉得又好笑又好气,“凭什么?你两手空空就来了,是想混进去白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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