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福源大厦后面,知道那个地方吗?”
“废话,我是本地人诶,你恐怕还不知道那叫兴中小区吧。”
“嘿嘿,是不知道,只知道房租还挺贵的。”我对着后视镜傻笑,在大学的时候,大家就知道我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毒舌,说话难听到让人撞墙,比女人还爱漂亮,留长发,甚至在身体的各个部位戴上饰品,手链,耳环,项链,都是我不可缺乏的饰物。
“荷花,不是我说你,你一个大男人,老是打扮的这么漂亮,是不是存心想勾引男人?”
“你老兄在说什么啊?我现在勾引的是个女人。”我故作放肆的大笑,却被他后面一句话彻底噎了回去。
“连笑都这么浪-荡,”他的嘴角倾泻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继续对我的行为嗤之以鼻,“想起你大学的时候留了一头长发,引得我们一群兄弟都说想娶你做老婆。”
“是吗?”我回的似是而非,他们不知道我是为了某个人留的长发,只因为他说过一句,他喜欢拥有秀丽长发的美女。但男人终究比不上女人,在这场硝烟弥漫的战争中,我不战自败。
我盯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半晌,才又听到肉球讪讪地说:“你的毒舌哪里去了,为什么现在变得这么沉闷?”
“怎么,你还喜欢我那个样子吗?”
“嗯,挺怀念的,说实话,我就是因为你这毒舌才下定了减肥的决心。”
“呵,这么说来你还得感激我咯。”
“那是当然,所以有空一定请你吃顿好的,让你恢复大学时候的嚣张气焰。”
“我以为你们都讨厌我呢。”这句是实话,那时候仗着自己漂亮,老是说些不经过大脑的话,惹恼了一群人,现在才知道,漂亮其实一名不文,毒舌也没有帮我找个好工作,我注定是个被命运抛弃的烂人。
如果现在召开一个大学同学会,我必定没脸去赴宴。
“你到兴中找朋友吗?”
“找我哥。”
“你哥,我从来没听过你还有个哥。”
“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呢。”
“切。”他瘪瘪嘴,颇有一些不满的情绪,从对话中,我大概知道了肉球的近况,开了一个货代公司,在商业投机时期赚了不少钱,近年来,公司渐渐进入正轨,他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全部丧生,初始全靠祖上留下的一点田地创业,听说是旧村改造的时候分了不少钱。
不过肉球也是个会拼搏的人,所以生活被他过的忙碌而又充实。
如果是我,我一定守着那一堆房子坐吃山空。
车子停在公寓附近,望着黑下来的天色,竟然有些不想下车的惆怅,我怕金溪哥,怕他无休无止地用他的恩情来压迫我,每当我在他面前露出不愉快的表情,他就会敏感地提点我:“连,是不是嫌弃哥了,我知道自己拖累了你,想当初是我把你从鬼门关里救下来的。”
我当然记得他曾经对我的好,更记得他在皑皑冰雪之中把我从冰冷的河水里拖回家,但是在他如同祥林嫂般的重复之下,我报恩的心情也渐渐淡去,有时候,甚至想逃离他的身边,逃的远远的,让他再也找不到。
“怎么了,一脸凝重的样子,还不下车。”肉球拍了我一下肩膀,毫不客气地将我拉下了车。
“哦!”我转过头,盯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央求道,“肉球,请我吃饭吧。”
“这么急。”
他的脸上明显有几分疑惑,因为我们刚从郭凌家吃完饭出来。
“是啊,想让金溪哥吃顿好的。”现在我连坐公交车的钱都要一块一块计划,只得傍着肉球这个从天而降的金主。
“你这小子,怎么就没利用好你的脸蛋呢。”他哼出一口气,忽然郑重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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