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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面条好了,快趁热吃!”
堂屋里,木氏把一海碗刚出锅的手擀面端到了饭桌上,热情的招呼着郑凛。
“谢谢婶子。”郑凛也没有客气,起身坐在了饭桌前。嗅着碗里散发出来的混着肉香的面香味儿,还没有吃午饭的他只觉得更饿了。
顾不得碗里滚烫,郑凛拿起筷子挑起两根面条一边吹气,一边慢慢的吃起来。热乎乎的面条吃下去,暖到了胃里连身子渐渐变得热乎起来。
“慢点吃,锅里还有不少呢。”见郑凛吃的香,木氏有几分得意,又有几分心疼:“瞧你这孩子瘦的,这一个月在外面很苦吧?”
坐在对面看着郑凛吃面条的桑叶闻言,一双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发现人除了比走时疲惫了些,并没有消瘦的迹象,便忍不住问道:“娘,您打哪儿看出他瘦了?我怎么没看出来?”
木氏一噎,说不出郑凛哪里瘦了,瞪了眼拆台的女儿说道:“阿凛在外面风里来雨里去的,就算看不出哪里瘦了,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当他是出去玩呢。”
“行行行,您老说的都对,谁让您是我娘呢。”桑叶立即缴械投降,对娘亲的逻辑拜服的同时,很识趣的没有争辩。
木氏佯装生气的拍了桑叶一下,没好气的说道:“你这丫头,就喜欢跟娘抬杠,也不怕阿凛看了笑话。”
桑叶下意识的看向对面,就对上了男人宠溺的眼神,脸上微微一热,随即唾弃自己两世加起来都活了三十年了,还跟人家十五六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似的。
郑凛不知道桑叶心中所想,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害羞了,便移开了目光对木氏说道:“这一趟出去衣食住行都有安排,阿凛每日也就出去转转倒也算不得苦。”
确实是每日带着目的出去,几乎一整天就在外面打听消息,一旦有新发现就要立即赶过去,时常连饭也来不及吃。
不过,对于上过战场,时常几天几夜不睡觉的人来说,这点苦根本不值一提。
“阿凛,你经常在外面跑,是不是就是人家说的行脚商?”木氏已经把郑凛当半个女婿看了,这会儿听了郑凛的话,便忍不住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
所谓的行脚商,就是南来北往到处跑的生意人,通常把某处盛产的东西运到没有的地方去卖,俗称倒卖。
倒卖的回报十分丰厚,相对的风险也大,要是路上不幸遇到强盗小偷之流,赔上身家是小事,遇到亡命之徒怕是连命都没有。
此外,有的地方十分黑暗,没准儿手里的货物还没有出手,就被层层盘剥,到最后才发现做了笔亏本的买卖。
“算是吧!”郑凛想了想,给出了一个不确定的答案:“阿凛有个朋友做倒货的生意,每次就是帮他把货物送到指定的地方,若是方便阿凛也会带一些货物过去转手卖掉。”
事实上,不论是倒货还是押送货物,都是掩饰身份的一种方式罢了。当然,这也是他谋生的主要方式,总不能任务还没有完成,就先把自己给饿死了。
木氏没有出过远门,却也从别处听说过外面的重重艰难。她不看好郑凛的营生,更不希望女儿嫁给他后,日日担惊受怕独守空房,于是委婉的问道:“在外面跑也苦的很,阿凛就没想换个稳定的行当?”
在木氏擀面煮面的时候,桑叶就告诉郑凛他们之间的事情已经被木氏知道了。这会儿听见木氏这么问,郑凛就猜到了她的顾虑,遂谨慎的回答道:“近两年会是这样,等攒足了银子我就打算买田地赁给别人然后收租,再到镇上或是县城置两间铺子,以后就不大会出去了。”
见郑凛竟然都计划好了,光是这份上进心就让木氏又添好感,发自内心的劝道:“银子是挣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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