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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军事理论和技战术的可笑之处

    1、几年前,笔者曾发数文:《古代中国步骑对抗模型(二)、(四上)》,《兵家论史之宋之衰亡》,《驳曾瑞龙的经略幽燕》,阐述了宋朝君臣和文人乱造军事理论和实践的可笑之处,揭露了他们在《武经总要》里根本就看不懂唐朝及之前兵家“有效射程内火力齐射、饱和攻击、继而迅猛反冲锋”的战术组合,愚蠢地吹嘘:自己的弩阵就好了,五尺之外尚能发射。

    其实,因为军队是高度组织的团体,战争是系统科学,所以战场的战术运用,主要目的不在于杀伤多少敌人,坚持多久,而在于更快和更有效地打垮敌方的战斗组织系统,最好是连敌方的指挥体系也一同打掉。所以汉唐乃至之前的兵家都是遵循这一法则,利用紧凑的战术节奏,强调火力齐射与迅猛冲锋结合,迅猛地击败敌人。关于这一战术,先秦齐国兵家兵书《六韬》的后三韬里就反复提到,同属齐国兵家体系的《孙子兵法》也强调“势险节短”、全胜、兵贵胜不贵久等理念。

    唐太宗李世民喜欢亲率玄甲精骑突阵,反复冲杀,攻击敌方首脑,就是这一战术的运用。他本人也精于射箭,以尉迟敬德和秦琼等人持长槊大枪相伴。

    2、其实不仅宋朝君臣文人编的《武经总要》是在抄古书过程中夹带自己臆想的垃圾,就算是经历过军旅的文人,写出来的东西也是可笑之处颇多。就以被宋史研究者当专业书的华岳的《翠微北征录》为例:

    (1)弩手甲制里说:“马军、枪牌等手例欲身材长大,独弩手不嫌矮短,故军中类选不及等仗者为之。”

    但是,这是与唐及之前兵家的理论实践相反的,资料如下:

    战国时期《吴子·治兵第三》吴子曰:“教战之令,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

    后来直到北朝、隋朝、唐朝的军演中仍然采用使用这种模式,唐朝杜佑的《通典·军礼》等节都有记载。

    秦汉时,选拔士兵就是三大类:材官、骑士、水军。材官又以能开强弩的大力士为崇尚标准。

    所以,战国汉唐以来,弓弩手的选拔从来都不是不怕矮短,而是要求能开强弩的高大力士。战国的吴起还推崇高大的弓弩手在后,持矛戟的矮个子在前的阵型,可以在行进中发动齐射和冲锋,不需要前排长矛兵跪下,或者弓弩手在前发射然后退回到后。

    汉朝军阵,笔者曾举过西汉李陵阵、东汉段熲阵、东汉麹义阵为例,说明那时是戟盾手或长矛兵在前跪伏,强弩手在后和左右齐射,然后发动迅猛反冲锋。

    杜佑《通典·兵典》里唐朝李靖兵法也是弩手在敌近30米时弃弩,拿起陌刀棒,与战锋等队齐入奋击。

    (2)是不是宋朝军事选拔和战术进步了?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问题的症结很简单,就是战斗能量的合理分配而已。

    高大强壮的步兵选手首先使用强弩进行远程射击,比起让矮短少力的南宋弩手用弱弩,杀伤和停止作用好,是很明显的。而从组合上分析,把最有体能的长大战士一开始放在前面无所事事,只等着肉搏,而让矮短士兵弩射的华岳型军阵,其运用战斗能量的不合理浪费也是明显的。而战国汉唐的弩手并非不能肉搏,他们有矛戟协助,有时间拿起兵器参与肉搏,所以能让强者的战斗能量发挥充足,弱者的战斗能量协助发挥,是明显合理的分配。

    宋朝技战术的可笑愚昧,不如汉唐,是很明显的。

    如果有人非要争,矮个子里也能挑选出不弱于高个子的大力士,我只能评价:你吃饱了撑的!

    (3)弓箭制里,华岳又扯箭簇和箭不能太重,否则射得不远,不到百步,不透甲,箭重过10钱,弓力当用一硕。(沈括梦溪笔谈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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