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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地方法院,只要地方法院审判通过,那么之后就几乎是定局了,因为上面的法院是不会再审的。

    中级法院主要处理的是地方上士族的案子,而最高法则是处理高级官员的机构,在没有大理寺和御史台之前,整个宋朝就是如此,老百姓之间的犯罪交给地方法院,之后每一级别的法院分别处理不同的族别,甚至彼此使用的法律都是不同的,士族杀人和平民杀人,一个只需要做几年牢就行,一个则是死刑,这就是差别。

    对于这一点,徐清显然也无法改变,老百姓也甚至是不奢求改变,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心中,可没有人人,人格平等这样的思想,大家都认为士族是高人一等的,士族杀人不犯法的都大有人在,在这种思想下,如今的法律除了极少部分人反对之外,大部分人是没有什么反对声音的。

    所以主要矛盾还是在地方法院若是在证据和证词上舞弊,逻辑上不会出现任何的漏洞,审查的中级法院和最高法自然也很难看得出来,至于你指望内阁看出来,这是不可能的,内阁日理万机,看法律卷宗根没有这种时间,除非是引起全民关注的案子,他们才会看一看,不然就是批阅之后,直接送入皇宫,由皇帝御笔朱批,然后就秋后问斩了。

    至于那些不判死刑的刑事案件那就更是没边了,同时大家都是处理法律的,想想看,当法官都在替你舞弊的时候,你指望隔空看卷宗的中级法院法官查找出什么漏洞来吗,这是很难得的事情,曾经浙江东道中级法院就查找出过一次漏洞,最后翻案更是直接上报,被宣传了好一段时间,那位法官甚至被认为是包青天一样的人物,由此可知想要上级法院查找出漏洞到底有多么的难?

    也正因为地方法院掌握有这么大的权利,且缺乏监督,自然就会出现很多十分荒唐的事情,贪污的事件也是十分多,一个法治社会,法院若是贪污了,你还凭什么让老百姓去相信这是一个法治社会?

    所以对于这一点,徐清改革的决心也是十分坚定的,若是法律无人相信,那么宋朝依旧只是一个封建国家罢了,老百姓继续迷信权威,而对于法律则不置可否,这是徐清不愿意见到的,就像商鞅变法秦国,第一件事就是要让老百姓相信秦国的朝廷,所以徙木立信,取信于民,徐清也是要如此,所以他便对整个法院系统进行了一次大的变革。

    这也幸好是如今这个时候,老百姓身对于法院的制度民怨滔天,再加上这一套法院制度才刚刚成立不超过十年的时间,所以既得利益阶层还没有真正诞生,如此一来,改革的阻力不大,但改革的意愿却很大,所以徐清的改革,倒是没有像官场上的打贪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他的做法也很简单,那就是允许被告人进行上诉,原中级法院和最高法是用来审查士族的,如今士族的审查交给了御史台和大理寺,中级法院和最高法的工作自然需要改变,而他们的工作,就是当地方法院的被告人,认为地方法院的审判不合乎自己心中的想法时,可以像中级法院提告,要求中级法院来进行审判,被称呼为二审,民事案件最高到二审,刑事案件则可以到三审,也就是中级法院的审判若是还不服,则可以由最高法来进行审判,所有的证据和证人将全部送往京城来进行审判,以此来尽最大的可能,保证每一个被告人,不至于被污蔑。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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