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7章 凌河大桥情况汇报(第1/3页)  第五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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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凌河大桥,关于凌河大桥垮塌,关于七十多条生命,我有很多话想说,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月光县有一条大凌河,河水穿城而过,给两岸人员往来带来不便。县里经请示上级批准立项后,决定建一座收费凌河大桥,以取代很久以前建的那个老旧的、通行能力严重不足、安全系数不高的那座桥,这也是几届县委、县政府想建而没有建的,是群众企盼已久的,总投资约9.6亿元,资金采取“向上面要一点,自己筹一点,向银行贷一点,建设单位垫一点”的办法解决。然而,在工程招标阶段,市委却突然决定收回发包权,由市委直接研究决定。建桥资金预算也由9.6亿元猛增到21.6亿元,后来又因为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追加预算8.5亿元,实际投资30.1亿元。据专家们对凌河大桥所有建设成本,包括材料费、搬运费、人工费、管理费的测算,实际用到大桥本身不足6亿元,而这是全部按国家施工标准计算的,还不包括偷工减料……。

    这毕竟是月光县最复杂、最棘手的一件事,涉及金额巨大,死的人太多,而且大多是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这些学生和陪同他们的教师都是月光县教育界的精华,他们的离去是月光县教育界乃至全县的重大损失。从确定建设单位,到工程进行,到竣工验收都很不正常,这件事超出了月光县的范围。工程未动工之前,就逼得一个很有雄心壮志、励精图治的县委记壮志难酬、落荒而逃。

    这件事本身是由市委直接拍板的,市委本身就捅了一个天大的窟窿。再说,国务院调查组也正在调查,为了避免刺激市委,或者说为了避免在市委伤口上撒盐,我完全可以不汇报。可对于如何做好善后工作,如何抹去这个巨大伤口,如何恢复重建凌河大桥是摆在我面前的迫切任务,我不能不汇报。

    我不知道除了决策责任外,市委翁敏杰记还应承担什么责任。因此,我小心翼翼地汇报说:“我们成立了善后工作组,对相关单位、相关家庭和相关个人做了一系列安抚工作,他们也没有闹到上面去。目前,他们在静等国务院调查组的消息。”

    “应该谢谢你们,谢谢县委、县政府,你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你们辛苦了。”翁记说。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做的不好、不对的地方,还请记多多批评啊。”

    “凌河大桥垮塌的责任,主要的责任在市委,在我,是我最后拍的板。我心里很难受,很难过,谁能料到会垮塌、会死那么多人,尤其是师生呢?早知如此,市委何必把这件事揽过来呢?国务院调查组正在调查,调查组也问过我,我也如实做了回答,如实承担了责任。唉,小刚,我没把好事办好啊,我问心有愧,无地自容啊!”翁记十分懊悔地说。

    我不敢问是谁建议市委这么做的,这件事太敏感,我不敢多言,只是静静地听着。

    “小刚,你脑袋好使,你说,下一步应该怎么办?”翁记问。

    “您是市委记啊,我听您的啊,您要我怎么办就这么办啊。”我赶紧说,我哪能对上级说怎么办啊。

    “那你总得提些建议吧,提些建议总可以把。”

    “我是有些建议,就担心您不采纳。”我依然小心翼翼地说,其实,我有一些想法,一些建议,但我不能马上说出来,我需要合适的时机,等着翁记征求我的意见时再说。我需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请市里给一笔钱,二是授权县委、县政府具体承办凌河大桥恢复重建事宜。如果达不到这两个目的,我的工作就基本上白汇报了,我也基本上等于白来了。

    “你不必顾虑,随便说说吧。”

    我开始说了:“我说了记可能不高兴,不对的地方请记尽管批评我,我一定虚心接受。我觉得,那座垮塌的大桥,像一个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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