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袁世凯又拿出来早已准备好的礼物送给王胜等人,而且袁世凯拿出来的都不是一般的东西,送给王胜的是一尊‘玉’制的诸葛亮雕像,‘玉’质光泽温润,雕功‘精’细,显然是极为难得的珍宝;送给高珺的是一套银制的饰,做工‘精’美不,还镶嵌不少玛瑙、宝石;而送给张明德的,是一把制做极为‘精’细的军刀。,: 。
这三份礼物不仅价值不菲,无论是那件市场价值都不会低于5千两白银,而且十分贴切,符合每个人的身份,由其是送给高珺的一套饰,显然完全就是有针对准备的,也明袁世凯的这次青岛之行,确实是‘花’费了一番心思。
王胜等人自然是拒绝接受袁世凯的礼物,虽然袁世凯有些意外,但仍然还是极力的服他们收下,并且再三表示自己送出这些礼物决无其他意思,只是希望能和王胜等人‘交’个朋友,而朋友之间礼尚往来是常有的事情,以后大家还有机会共事,结果王胜等人再三推托,最终还是没有推辞过去,于是都收下了袁世凯送出的礼物。
袁世凯的心里暗喜,看来海外华人也是吃这一套的,那就好办了。那知王胜等人收下了礼物之后,居然拿出一张单据,让袁世凯签字,证明这些礼物是袁世凯送的,是好为备案保存。
原来执委会也考虑到,在对外、也包括对清廷的官员‘交’往应酬中,难免会有一些贵重物品的迎来送往,那怕是在旧时空里,中国也都是一个人情的社会,何况是在这个时代,有时如果坚辞不受,往往不容易把事情办好,因此执委会做出规定,凡事收下的礼物均要在1o天向行政办公室备案,并明收礼的理由,并由行政办公室进行评估处理,这样就可以不做为受贿处理。但这个制度只限于对外、包括对清廷的关系中,在穿越集团的內部绝对禁止公职人员收受其他穿越者,以及本土人员的礼物,而且如果收取礼物在规定时间内不备案,则无论礼物的价值高低,均为受贿处理。
而行政办公室对礼物出评估之后,一般会有三种处理方式,如果礼物的价值并不算太高,而收礼的理由较为充足,则仍可以归收礼者所有;如果礼物的价值较高,而且收礼的理由并不充足,收礼者则需支付一定的费用,获得礼物的所有权,当然支付的费用要比礼物的实际价值底一些,如果收礼者放弃礼物的所有权,也可以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礼物进行拍买或出售;而如是收授礼物的价值极高,已达到国宝、文物级别,则收为国库所有,而收礼者仍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并且为了显示评估的公平、公证,所以收礼人的姓名,备案的礼物、及处理方式的档案全部公开,所有穿越者均可以随时,随意的进行查阅,如有疑意也可以提出申诉。
虽然这个制度被不少穿越者称为“收礼制定化”、“合法收贿”或是“奉旨收贿”等等,但却得到大部份行政官员的赞同。其实执委会制定这样的制度,主要还是考虑到人‘性’的弱,毕竟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与其一味靠强调空泛的道德去强堵,到不出进行合理的疏导,让主动备案的收礼者获得一定的补偿,尽管这并不符合中国传统的道德模范,但在现代社会中,却是很正常的事情。
听了王胜的解释之后,袁世凯也怔了好半天,海外华人的制度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虽然和中国的传统道德模式绝对不符,但细仔一想,也并不无道理,白了如果是真要按照中国的传统道德模式行为,几乎没有人做得到,到时候肯定是一套做一套,而海外华人的这个制度虽然看似歪‘门’邪道,但也不乏有几分真人的直率,因此也只好苦笑了一声,提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袁世凯一行人马在高密县里住了一夜,然后继续向青岛行进,而张明德也派出一个营随行护送,当然实际是监视袁世凯军一行的行动。虽然这一次袁世凯带来的军队并不多,但也不能放任他们在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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