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胳膊的房间里。
隔壁的房间里,一个身形很高大的家伙正拿着一瓶伏特加,往自己的喉咙里灌,然后整个房间都是酒精的味道。
叶浩然走了进去,闻到这浓郁的酒精味道,他也是醉了,不用看就知道,这个该死的家伙肯定是个E罗丝人,叶浩然走过去,扇了扇鼻子,然后走到另一张床铺前,坐了下来。
“嗯!”那个喝酒的E罗斯人看到叶浩然,一下子就放下酒瓶,站起身来,他足足有一米九多,很是高大,鼻子更是挺翘的可怕。
“嘿!朋友!来一瓶?”说和,这个E罗斯人从身边的一个超级巨大的行李箱中摸出一瓶伏特加,递给了叶浩然。
叶浩然摆了摆手,说道:“我不喝。”实际上当然不是叶浩然不喝酒,而是叶浩然不太喜欢这种酒,如果说华夏国的各种粮食酒叫酒的话,他们E罗斯人喝的这种酒,根本就是酒精溶解水了,实在是没法下咽,对身体还有坏处。可以说,华夏国最底层的民众喝的那种五元钱一瓶的散酒,都比这种E罗斯富豪喝的伏特加要好得多。
当然了,实际上E罗斯人当然也不喜欢华夏国的那种粮食酒。
E罗斯人很怪异的看了眼叶浩然,说道:“朋友!不喝酒怎么能够成为朋友呢!来一瓶!”说着,他不由分说的把那瓶酒塞到了叶浩然的手里面,说道:“来,干!”接着说完第二个字,这家伙就拿着酒瓶咕咚咕咚的往自己喉咙里倒酒,五秒钟后,一瓶酒下肚,瓶子空了。
“好喝!朋友!你也喝!来一瓶!”这E罗斯人说着,又从行李箱里掏出了一瓶酒。
叶浩然有点崩溃了,这特么还能不能正常说话了,都把“来一瓶”当成是口头语了,你丫以前是给“和其正,来一瓶”打广告的吧。
叶浩然摆了摆手,说道:“那个,我真不喝,你自己喝。”
“不,不喝不是好朋友,我叫菜夫斯基,来一瓶。”菜夫斯基说道。
叶浩然说道:“我,叶浩然。”
“叶浩然!好名字,来一瓶!”说着,菜夫斯基直接用牙咬开酒瓶盖子,咕咚咕咚又大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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