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过麦(第1/6页)  山寺杏花之寻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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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枫到这个家住下来后遇到的第一件大事,便是过麦。

    “过麦”是青山县的土话,其实翻译过来就是收小麦的意思。在农村待过的人基本都知道,每年收小麦的时间一到,基本上也就意味着农忙开始了。

    的确如此。

    除了收小麦,接下来还要收油菜,种玉米,种红薯等等。

    而这段时间的天气又是极其阴晴不定的,往往上一刻还是晴空万里,指不定下一刻就乌云密布了,给你带来一阵急促而意外的偏东雨。

    因此,除了劳动工具等,天气状况似乎是影响收小麦的最大因素了。毕竟,天气若是一直不给面子,农民的损失将会是十分惨重的。

    而小麦,可以说是家家户户最常见最可口也最值钱的粮食了。无论是玉米高粱还是红薯,都不及能够磨成白面的小麦珍贵。

    这日傍晚,陈继兴编完最后一个竹筐,趁着叶氏还在做晚饭,便背着手准备出门去。他最近编制的竹筐都是细细密密的,一看就知道是用来装粮食的。

    见状,千言上前拉着陈继兴的手甜甜的问道:“爹爹,你这是要去哪里呀,娘刚刚说了,马上就要吃饭了哦。”

    叶枫一听有些忍俊不禁,心里知道这丫头的潜台词是“马上就要开饭了,不许乱跑”。

    她有时候和小伙伴玩疯了,是会错过饭点的,每次都需要叶氏放开嗓子在门口吼一吼才会依依不舍地回来。为此,陈继兴曾无数次说她“吃饭都赶不上”。

    现在,她这样说,倒是有相同的意思。

    闻言,陈继兴也不恼,蹲下来摸着她的头说道:“爹爹要去地里看看,看看小麦熟了没有。要是熟了,明日就该下地去收了。”

    “小麦?是不是可以用来做饺子的白面?”

    这个家上一次吃饺子,还是去年过年的时候。虽然去年整整一年也就吃了那一顿饺子,但千言还是念念不忘的,觉得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是啊,小麦磨成粉就可以做饺子”,陈继兴说着便站了起来,对叶枫也说道:“走吧,我们一起去看看。这小麦最是精贵,要是熟过了却不下地割回来,是要炸在地里的,那就真的可惜了。”

    “好啊,那我们去看看吧。”叶枫也一副极其感兴趣的样子。只是,三人走之前,他到底是进了厨房,跟叶氏交待了一声。

    说实话,作为农大毕业生,叶枫虽然熟知小麦的种植过程,却不知道是如何从地里收回家的。书上不过是简单地介绍,在机械化收割出现之前,靠的都是人工收割和脱粒。

    只是,如何收割,如何脱粒,书上却没有言明。不过,估计就算是说了,学生们也理解不了。毕竟天天待在象牙塔里,除非亲身经历过,否则哪里会知道这些事情。

    现在好了,他可以亲身经历一番了。

    只是,接下来几天的经历,会让叶枫充分理解什么叫“粒粒皆辛苦”。不得不说,人工收割c脱粒小麦的过程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落日的余晖里,陈继兴和叶枫一左一右地牵着千言,朝自己家租种的麦田走去。

    到了麦田,陈继兴蹲下身子查看麦粒的成熟程度去了,叶枫却是被眼前的美景深深吸引了。

    此刻,他的满眼里都是饱满而自信的麦穗,它们高昂着头,随着微风而动,似乎在展示着自己的功绩。夕阳里,这些原本是浅黄色的麦穗变成了金黄色,仿佛满田的金子。

    满眼都是希望。

    陈继兴已经摘下了一颗麦穗,又用自己粗糙的大手快速搓了搓,一边搓一边吹,顿时便有不少的壳和灰飞了起来。如此反复,到了最后,留在他手心里的,便是一粒一粒饱满的小麦了。

    由于是新鲜的,富含水分,所以这些麦粒倒是颗颗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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