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章 得逞(第1/5页)  山寺杏花之寻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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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陈继兴和叶氏虽不识字,却拿着地契在那里仔细看着,心里暗喜,叶枫更多的则是好奇。之前家里买那十亩地时,他已看过耕地地契,于是便想看看这坡地和宅基地的地契有何不同。

    待到拿过来一看,可以说是大同小异。

    字呢都是从右至左念的,无一例外的,都注明了土地的坐落位置,面积,还注明了买地所花费的银两数。

    唯一不同的是,之前的地契上写的是“官契”二字,这次的写的却是“屋契”。

    最夸张的是,这次的契约里还有“上天三丈,下地三丈”之类的字眼。看来,这屋契倒是更详细也更民主。

    照叶枫的理解,那就是地基以上三丈以下三丈,不论挖到什么都是属于陈继兴家的。

    转念又想,根据现代的数学知识,这古代的一丈大约等于三米,那按照这契约的意思,是不是说房屋的高度不能超过九米?

    不过,在村里建房,这倒是足够了。九米,就算是一层楼三米高,也大概可以建三层高了。

    照陈继兴和叶氏的意思,不过是想盖一座四合院,房间多、实用就行了。但是叶枫和千言都很想住在楼上,于是几人一合计,最终的结果居然是“整体还是建个四合院,不过最北的那一面也就是靠山那一面,建成三层高。”

    这样一来,一看就很不协调,破坏了四合院原来的结构。但这已经是叶氏和陈继兴最大的让步了,同时也能满足叶枫要住楼上的愿望。

    “姐姐,姐夫,你们为什么不喜欢把房子建得高大一点呢?住在楼上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湿气比一楼小,而且视线也好,可以看得很远。”

    “对啊,娘,我想住在高高的楼上嘛。”

    对此,叶氏白了千言一眼,这才说道:“我当然知道住得高看得远,说起来我也想住个高楼。只是,你看人家村长家,家里还有个举人老爷呢,都不曾建高楼。”

    话说到这个份上,千言不懂,叶枫却是明白了,她和陈继兴是不想出风头。只是,哪怕是这样建,或者就建个简简单单的四合院,在村里也算是出风头了。

    这年头,建个新房就十分的引人注目。

    想到这里,叶枫便道:“姐姐,没事的,不建就不建,到时候大家问,你们就说我们家紧挨山边,若不建得高一点,光线会被遮挡住,连太阳都晒不到。”

    闻言,陈继兴和叶氏哑然,不得不说,这个说辞倒是极好的。谁都不喜欢屋子整日晒不到太阳。

    不想搬家,就只能建得高一点了。

    只是,叶氏和陈继兴没想到的是,后来,陈家村成了全国闻名的风景名胜区,前来游玩的客人络绎不绝。附近村子的游人倒也罢了,游玩之后坐着车回村也是来得及的。

    但像那些远道而来的,便只能住下来了。

    也是到了那个时候,陈继兴和叶氏便有些后悔当时没有听叶枫的话,直接建个四面都是三层楼高的屋子。因为那时的地价已经从现在的五两银子一亩变成了五十两银子一亩,要买也是肉疼,拆了重修更是不可能。

    这倒便宜了那些后来才买地修建房屋的人,也不管是否出风头了,举人老爷更是被他们忘到了脑后,个个修的屋子都是三层高。

    他们唯一在乎的,是如何将客人拉进自己屋里住下来,赚更多的银子。

    等计划一定下来,陈继兴和叶枫便迅速地开始找人建房。

    这个时空还没有包工头这种职业,因此,要建房的话,都是要先找一个会建房的,由他推荐了自己相熟的会其他技艺的工匠来。

    之前陈千山建房就是这样的。

    叶枫便在心里暗暗想到,等自己空了,一定要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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