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拼一桌。
又看了两圈,范德标找到一个很合适的位置。
墙角一张两人座上只有一人在座独酌,桌面不大,这个人又点了很多菜,占住了大半张桌面,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并没有人在范德标之前过去拼座。
现在看来,这位子简直太合适不过了。
先说有了地方坐着喝酒,再说老范眼下的财力,少半壶酒,多半碟酸萝卜皮就能掏干范作家兜儿里的五百费达勒,桌面上还剩下多大的地方毫无意义,能放下一壶一盏一碟便好,连筷子都不用,给根牙签就能挟菜了。
按常理来说,在乐土之城的不管哪家酒馆喝酒,敢在兜里只带八百费达勒的情况下落座的,这样的人都是胆大皮厚心理素质超强的主儿,不畏世俗眼光,只管肚里酒虫,能喝上这一口才是真的,余者皆是浮云。
最后一说,是范作家心怀的一点野望。
看对面这人吃酒的派头,怎么也要算楼上雅间的常客,只是不知什么缘故流落到散座中来。
不过,怎么看这都是个大款呐,虽然衣着普普通通,样貌普普通通,坐着看不出身高,想来身材也是普普通通,唯一值得称道的只有一双眼睛晶晶亮闪闪,却还是单眼皮,但是,范作家坚信自己的判断,就凭桌面上有两只酒壶,这最少是个野生大款,没跑了。
万一,是说万一,万一自己和这个野大款一桌喝酒的时候言语往来,投了脾气,是不是就有机会蹭到更多的酒来喝呢?再多奉承两句,糊弄这野大款开了心,甚至把自己的酒账也一起结了,这不是不可能的吖!
辣就试试,左右不搭什么,范德标满腹的韬略和酒虫一起翻腾,绕过几张酒桌,来到墙角这张小桌近前。
“这位兄弟请了,可否打个商量,容某家在这厢歇上一歇,某家必感盛情。”
范德标一拱手,不卑不亢,礼数周全。
桌对面这野大款果然有派头,巍然不动的安坐,只是微微扯开嘴角,点一点头,慢条斯理的摊手示意。
“多谢!”
范德标也不介意,拉开椅子坐下,正巧酒馆的店小二给对面的野大款送果盘,范作家也顺便点了自己的吃喝。
要说点什么来打开局面呢?等酒菜上桌的工夫,范作家低眉敛目,冥思苦想。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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