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记忆(第2/3页)  诺亚的名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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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落空了,从抢救室出来的医生给全家带来一个噩耗。姜丹青,死了。

    姜母当场晕倒,姜父也踉跄了一下。随后姜父报了警,尸检报告又一次给了全家打击。姜丹青浑身受伤多达数十处,并且死前遭到了侵犯。

    学校主动出来调节,只要姜家不追究不张扬、不损害学校名誉,学校可以给一笔非常可观的赔偿金。姜父当然拒绝,并坚持报了警。

    不久几个女生找到了姜父,说姜丹青的死有她们的责任。

    原来,这些女生一直以欺负弱小为乐。某次欺负人时被姜丹青撞见管了闲事。几个女生想教训一下她,就从外面叫来了几个男生。

    几人说着说着就哭了,说她们只是想给姜丹青点颜色看看,并没想到那些男生会那么疯狂。说完,几人留下一个U盘就逃跑似的走了。

    姜父打开U盘,发现里面正是女儿被人凌辱的画面,十几个男生,一个接着一个,任凭女儿咒骂,发出了不似人声的怪笑。

    禽兽!畜生!

    有了证据,警方抓到了嫌疑人。然而结果却是,但几人都是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可视频里那些人一个个人高马大哪是十四岁的样子?

    警方说没办法,户口上这些人的确不到十四岁,只能勒令其家长严加管教。然而这些人能有今天所为怎会没有家长的骄纵,交涉中从那些父母的有恃无恐极为猖狂的态度就可见一斑。

    姜父不要赔偿,只要求几人道歉,并接受少管所管教。结果几人不但不道歉,还叫嚣道:“再惹我信不信我杀你全家,反正我杀人不犯法。”

    这一刻姜父如被雷击,喃喃自语着不知道在说什么。

    之后在姜父消沉的时间里,众多记者纷至沓来。

    记者:您和您女儿关系好吗?

    姜父:好。

    记者:那您为什么还要生两个儿子呢,请问您是重男轻女吗?

    姜父:不是,当时有了就要了,不是刻意……

    记者:哦这么说您对第一胎是女儿很不满意喽。

    姜父:没有。

    记者:听说您有打拳的习惯,您对您女儿会动辄打骂吗?

    姜父:你到底想问什么!

    记者:您的女儿在学校有暴力倾向,您不觉得这是您教育上的缺失吗?

    姜父:滚!

    记者:您平时有关心你女儿的心理健康吗?

    姜父:滚!

    记者:您觉得您对您女儿的死应该负主要责任吗?

    ……

    众多记者中,只有一名记者呼吁应该与时俱进调整相关法律。结果这条报道的关注度还不及一个二线明星揉鼻子的关注度高。相反,更多无良记者捏造的新闻却大赚眼球。

    《14岁女儿因不堪忍受父亲长期猥亵选择自杀,临终绝笔痛斥父亲兽行》

    《禽兽父亲夺走我的第一次,居然还说》

    《绝笔:那年我十一岁,酒醉父亲爬上了我的床》

    《父亲强占了我,我却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他,只因他用了这东西》

    不仅如此,新闻还报出姜某因不满赔偿数额少,迟迟不肯将女儿火化,还说活着没给家里带来好处,死了必须给家里赚上一笔。

    没有指名道姓,姜父也没办法讨公道。

    之后一个朋友告诉他,十四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但教唆其犯罪的人也触犯了法律。只是这部分界定比较模糊,取证也比较困难。

    姜父准备材料上诉,结果第二天家里失火,幸好发现及时人没受伤。

    随后,事件更是急转直下,学校将责任完全推给女儿,被女儿帮助过的同学也一致口风说女儿平时不检点、经常和小混混在外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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