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间民妇也就算了纳东仗着是旗人的势竟然还想图谋张氏之夫的田产和铺面并因此引发了一场两死两重伤的血桉。
这件桉子其实早就被刑部调查清楚了。
按照大清律纳东一次杀两人还重伤了两人应判绞立决。
但是因为纳东是旗人照例宗人府有权过问。
坐在大堂之上的玉柱颇有种替杀人罪的嫌疑人担任辩护律师的别样感受。
通俗的说按照大清律纳东必死无疑。
但是按照旗民纠纷的规定纳东还可以议亲、议贵、甚至交银子抵罪等多种合法的手段可以脱罪不死。
替旗人脱罪的规定都是明明白白的写在上谕里的玉柱也无力推翻之。
这种情况下讲法律的话纳东受点小苦就可以回家歇着了。
不讲法的弄死了纳东玉柱需要给宗人府给刑部一个完全没有瑕疵的理由。
这种理由还必须是事关大清的国本才可能令宗人府信服。
一言以蔽之以玉柱的能力可以弄死纳东。
但是后患无穷很容易露出破绽。
说白了只要大清不亡还会有无数个纳东出现玉柱根本无力都杀了完全是治标不治本啊!
(ps:四更了真的是凌晨更的我兑现了承诺兄弟们的月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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