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
天子诏书一下关中首先震动随即天下震动!
刘氏政权的支柱广大的中小地主阶级首先对这个天子的诏书表示了欢迎。
因为很明显这个诏书最大的收益对象就是他们。
贫民和黔首这个社会最底层的阶级别说是生四个五个了能养大两个孩子就已经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
只有地主阶级才有那个余力来养大更多孩子。
但大地主贵族官僚阶级并不需要天子诏书中的所谓奖励。
他们指缝夹里随便漏一点出来就比那个奖励多多了!
只有广大的中小地主阶级们有那个能力养育大量的后代并将他们拉扯大。
然而即使是中小地主阶级想要养大四个甚至更多的孩子也是非常吃力的。
更何况孩子一多将来分家时会是一个大问题。
不知道多少小康之家就因为分家一下子跌落到了平民黔首的地步。
所以汉室民间有着非常广泛的溺婴传统。
不止是女婴会被溺死便是男婴假如出生的日子不吉利哥哥们已经够多了等等原因也会被溺死。
而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出生率非常高。
这就导致每年实际上都有大量的婴儿还没来得及睁眼看看这个世界就被自己的父亲、祖父亲手溺死。
民间将这种行为称为不举。
残忍吗?
确实残忍!
然而愚昧或者说理智。主导了人们的这种行为。
尽管士林舆论一直在鞭笞这种愚昧自私的溺婴行为但收效甚微。
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人权概念更不存在母婴保护法律。
父杀子。天经地义无可违逆!
但人心都是肉长的假如有办法谁愿意亲手去杀自己的孩子?
而且多数家庭还存在着一年杀一子的悲剧传统——出生率太高了!
刘彻的诏书毫无疑问给了那些饱受杀子折磨的家庭一个解脱的方向。
他们终于能有理由说服自己和族人养大那些呱呱落地的婴儿而不是将他们遗弃或者溺死。
毕竟对于中小地主来说。免徭役赋税优先假田甚至迁徙关中赐几杖这些都是很有诱惑力的。
而且一个儿子只要养大了就是一个壮劳力——大多数中小地主家庭都是亲自下地劳作的——坐在家里收租的那都是真正的地方豪强。与官府勾结起来的恶霸。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后来的汉光武刘秀。
刘秀没造反前读过书游过学但他更下过地。拿过锄头。
而刘秀家族可不是什么泛泛之辈他祖父至少还曾有过贵族的头衔是货真价实的刘氏宗亲。
两天后。刘彻又在这道诏书上补了一刀。
他命令丞相、御史大夫在汉律中加了一条。并将这一条法律放到了官员考绩的条目下。
这条法律是这样说的:凡有四百石以上子嗣不及三人。皆课殿又凡有不举者皆罢!
这明显就是抄袭的后世寄生委的一票否决制度。
只不过寄生委是生多了的滚蛋刘彻这边是生少了处罚溺婴者罢官。
这条律法一出顿时好评如潮。
舆论皆以为是仁政。
当然偶尔有几个不合蟹的声音嚷嚷着说什么此乃秦法。
但没什么人鸟他们。
秦法?
整个汉律就是山寨的秦律……
不管怎么说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刘彻觉得至少可以在未来十年到五十年内形成一股婴儿潮。
将整个汉室的人口推向一个新高。
最起码在二十年后刘彻觉得汉室人口应该能达到大约一千万户约七千万左右的水平。
五十年内实现人口破亿的伟大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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