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胜抿了抿嘴,道:“你也知道,我现在已经落魄到成混混了,今晚是超爷的生日,所以我想让你去给他祝寿。” 周柔看着他,声音冷淡,道:“怎么祝寿” 谭胜笑了笑,道:“我记得你以前唱歌挺好的,你去给超爷唱首歌。” “什么”周柔听到谭胜的话,气得大怒不已,道:“谭胜,你能不能别这么无耻” 谭胜望着周柔,淡淡道:“放心吧,让你唱首歌而已,又不是让你陪他上床。” 谭胜之前离开周柔,跟了一个富家女,但是,没想到,今年,那个富家女家破产了。 于是,谭胜又回到了穷光蛋的时候。 但是,这几年,他已经习惯了有钱人的生活,让他去上班,他还真不愿意。 不久前,他遇到了一个以前认识的道上大哥。 他名为勇哥,是跟超爷的。 而超爷,乃是东朗区新晋的大佬。 勇哥说,超爷现在正在发展时期,正是缺人的时候。 如果他跟着他,以后肯定能成为一方大哥。 谭胜思索了一番,就答应了。 混混也行,总
比上班强吧 勇哥等超爷生日的时候,就把他引荐给超爷。 勇哥还说了,最好能带个女的过去,到时候给超爷表演个节目什么的。 刚好,他前几天遇到了周柔,于是,他就打起了周柔的主意。 因为,他知道,周柔唱歌挺不错的。 周柔望着谭胜,冷笑道:“你当我是小白,唱歌而已当我傻吗” 谭胜张了张嘴,一时说不出话来,最后,他沉声道:“就算要喝几杯酒,那也没什么啊反正你是做销售的,平时也应酬不少,你就当也是普通应酬就行了。” 周柔冷笑了一声,道:“我以前应酬,可没要上台唱歌,没有这么恶心的。” 谭胜脸色一怒,道:“如果你不答应,我以后就天天去你公司堵你” “你”周柔气得浑身颤抖,怒道:“谭胜,你能别这么无耻吗” 谭胜看着她,冷冷一笑,道:“无耻算什么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顿了顿,谭胜又继续道:“还有,如果你真的不答应,我就叫人去收拾昨天叫秦浩的那小子。”
更多请收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