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水落石出,震惊社会,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居然把警方玩得团团转,简直不可思议。
有些人同情舒凯,毕竟孩子还小。有些人大骂警察无能。
李世宏沉冤得雪,洗脱了罪名。
但,此案并没有结案。
得到联合调查的通报,省公安厅厅长佟顺义和省委书记隋和平,大吃一惊。
联合调查组的破案速度,简直神速。破案能力令人瞠目结舌。
舒凯毕竟是个孩子,第一次做案,没有经验,加上紧张,肯定会留下很多痕迹。
但北海省公安居然什么线索也没查到?显然,这不是能力问题,这是故意给忽略了。
但现场和原始证据已经被毁,卷宗也被篡改,原始卷宗从上到下都被销毁。想在证据链和卷宗上判定北海省公安厅故意诬陷栽赃李世宏,显然,证据不足。
但,刑讯逼供,违法草率办案的违规行为,已经成立、
北海省公安厅厅长佟顺义、贝海市公安局局长薛一鸣,东城区分局局长蒋贺之,在当日被暂停职务。参与办案的所有有干警,被同一时间暂停职务,等候处理。直接参与刑讯逼供的干警,在当日被撤职查办。
佟顺义做梦也没想到联合调查组第一个会拿他试问,他心里大骂王猛不讲信用。
王猛可从来没给他承诺什么,省厅对李世宏的刑讯逼供,王猛当时只说是很正常,可没说不追究。
这么大的动静,北海省省委书记隋和平是真坐不住了,他怕此案牵连到他。虽然他自认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但出了这么大冤假错案,他这个省委书记,绝对难脱其咎。
没害死李世宏,他要是再被处理,即使是警告,他都觉得不值。
但,他此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舒凯今年才十七岁,按照法律规定,十八周岁和是把周岁以上的公民才是成年人,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法律上还有另一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学生,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舒凯被轻判,没有死刑。
所有人都以为案件到此就完事了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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