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的世界,就没有不想当英雄的,大部分的孩子在他们这个年纪,都希望自己是个英雄人物,甚至想着自己能做点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谁不想名动天下,人人都知道自己的威名赫赫,哪怕是名声在外,任何人听了都畏惧三分。
往往这种大英雄,那都是个顶个的硬汉,说他们没种,这简直就跟剃了他的肉一样。
“老子没种?”黄路明费劲的将袖子拉开,露出手臂上一道将近半米的疤痕说道:“我小学的时候就敢跟初中的人打架,初中的时候,我一个人打四个外面的小混混,这一刀我缝了三十多针,一声都没吭过!”
“确实没吭声,都让人打昏迷了,醒来的时候,都缝好了,哭的跟林黛玉似的!”坐在一边,听到黄路明又在提起陈年旧事,吴超就忍不住开口讽刺两句。
看黄路明一脸气急败坏的模样,丁凡也猜到这小子应该是说着了。
“一个打四个,没人给你发个奖吗?”丁凡冷哼了一声,伸手拉开了胸前的衣服,露出胸口处层层叠叠的伤口疤痕说道:“我身上也有,同样的伤疤我有四五十处,同时我背上还有,但是背上的伤口并不光彩,知道为什么吗?”
“胸前的伤口,是我在战斗中留下的,而背上的伤口,那是我犯错留下的惩罚!”
“一条刀伤,你还觉得很荣耀,这就是你有种的证明吗?”
“你要是真的有种,自己做的事情就应该自己承认,自己承担后果,人人都敬你是一条汉子,推诿,搪塞,敢做不敢当,就是孬种,你就是被送到了劳改农场里,那些里面的人渣依旧瞧不起你。”
年轻人都有崇拜英雄的情节,很多时候不是他们所崇拜的人有错,而是因为年轻的阅历并不明白什么才是他们真正应该崇拜的精神。
很长一段时间,国内的录像厅播放的全都是古惑仔一类的影片,不少青少年看了都对里面的陈浩南充满了崇拜。
都觉得这才是真男人,可他们根本就没有看懂这些电影中所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从始至终,陈浩南都在后悔,他之所以成为一个街边的混混,只是因为那个时代的无奈,从后面的几部电影中其实不难看出,他就算是坐上了老大的位置,心中依旧后悔。
赌气之下走上了黑道,那是一种无奈,所有人都忘了,他真正想要成为的是一个歌手,应该是一个整天抱着吉他的歌手,而不是手上拿着砍刀见到警察四处躲藏的小混混。
“是我,那个警察当时上门,我有点喝多了!”黄路明似乎想通了,微微低下头,在没有了之前的张扬,诚恳的说道:“我之前在酒吧打了人,我以为警察上门是为了那件事,当时一紧张之下就跑了。”
“吴超跟着我一起跑的,但是他脚扭了一下,被那个警察抓到了,我想救他,就抄起一块板砖把人拍了!”
丁凡对他这个态度还算是比较满意,站在一边一样样的细数着说道:“打架伤人,袭警,喝酒的事情不归我们管,只是这两条也够你受的,代价总是要承担的,主动承担下来,还说明你有点悔意,法庭多少会给点量刑。”
“但是我希望你能记住,重复的犯错,就不是同样的理由能解救的了。”
“至于你,吴超,你本来不用跑的,可你当时好像比他还要慌乱,原因我现在还不知道,但是那几个跟你走的很近的小姑娘,我想她们应该会知道点什么,你看看是你自己说,还是我叫人给你做尿检,然后自己查!”
这吴超本来就干瘦的身材,脸色蜡黄双眼凹陷,不难看出他之前都做过什么。
而且听说了警察上门了,他想都不想就跟着往外面跑,身上摆明了是有事情不想被人知道了,尤其是警察。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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