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况且这匹战马确实漂亮,听那卖马的执事说这还是从杨胜武得来的那匹马借的种,一代代改良繁衍下来的。
他这匹是被骟过的小公马,之所以被骟过,一个原因是没骟过的公马不好训,更重要的原因是怕种流出去。没骟过的公马和母马,都是种 马,是通灵馆的无价之宝,从来不买。刘继祖为了和铁枪、来福的颜色搭配,专门挑了匹黑色的。这马刚成年,毛色油亮,脖颈修长,浑身肌肉呈流线型,漂亮的不行,他还给马起了个名叫如风。
买回来的当天下午,他就牵着马去镇上的车马行给马钉了掌,配了一套最好的装备。包括马鞍、鞍垫、马勒、肚带、马镫、马鞭,然后又花了点钱,让匠人在马鞍、马勒和鹿皮枪套合适的地方加了好几个挂钩来固定他的铁枪。再加上装满马饲料的袋子和水囊什么的,一共花了他近二十两银子。
刘继祖现在虽然稍微有点钱了,但这么花还是很心疼,心想这里的东西真是太贵了!在他老家这些东西最多也就值十两银子,不过这里的做工确实好,全是皮制,马鞍两边还配了几个皮口袋,方便放各种杂物。
见了这些口袋,他突然想起了来福,前世不是就有人给狗穿衣服吗?我也可以给来福做一套皮甲啊!不仅可以起到不错的防护作用,它那么大个,还可以帮着驮点东西。于是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皮匠,让他给来福做皮甲。那匠人听了觉着稀奇,本不想做,但人家给了钱,他也没话说,还特地上门给来福量了尺寸。
刘继祖心想古人讲有权有势的人喜欢声色犬马,看来确实有道理,自己现在也可以声色犬马了。刘继祖对他那匹马爱的不行,七妹和叶子也是很喜欢,天天都抢着刷洗饮遛喂,还轮流学着骑马。叶子还不停吵着也要去买一匹,把本来最受宠的来福羡慕嫉妒的不行。
等来福的皮甲做好,刘继祖第一次给它穿上时,来福还很不适应,左摇右晃,千方百计地想把它甩下去。但他发现无论怎么甩都甩不掉,而且大家见到它的皮甲似乎都很高兴,其他狗好像都很羡慕,它也就慢慢适应了。因此来福成了第一只穿皮甲的狗,连吴伦见了都感叹刘继祖居然能想到这么个好主意,说当年要是傲虎也有这样一套皮甲,没准儿就死不了了。后来书院很多人见到后,都觉着这个主意不错,既能保护灵兽,还能帮助主人负重,竟争相效仿,慢慢成了一门生意。
那皮匠后来还专门找到刘继祖,把刘继祖的钱给退了,还重新给来福做了一套比较轻薄的皮甲,平时在家用,而之前那套比较厚重的是外出可能有危险时再用。皮匠说是感谢刘继祖给自己带来了这么好的一门生意,为了表示纪念,他还给这甲起了名,叫‘福甲’。
刘继祖却没要那钱,而是又多给了皮匠一些钱,让他给自己的马也做一套皮甲。那皮匠听了更加高兴,很快就按照刘继祖的要求给如风做了一套。刘继祖让如风一试,十分合体,这样一来马匹也有了基本的防护了。
刘继祖自从有了马,就可以一边学习骑术,一边练习马战了。等刘继祖学会骑马以后,才真切地体会到为什么古代骑兵那么重要了。因为经过训练的骑兵可以有效借助马匹的力量,那种速度与冲击力,一般的步兵根本无法抵挡,这差别实在太大了,从视野、速度、高度、力量、负重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想到这里,他突然担心起来。北方游牧民族就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普通百姓都善骑射,一旦被人组织起来,那可真是中原的噩梦,自己是不是应该再学学射箭呢?反正现在马也会骑了,银子也不缺,于是他把这个想法和龙长老说了,龙长老居然很支持。
龙长老说道:“你能有这样的想法很好,箭法不仅可以用于战场,还能打猎,比用暗器打猎要方便有效的多,另外强弓还可以有效对抗止戈城的暗器和无为谷的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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