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姜南希和御砚白面对面坐在餐桌前。
餐桌上,摆放着三菜一汤,都是姜天新平常最爱吃的菜。
饭菜冒着热气,色香味俱全,光是看卖相就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御砚白握着筷子,大眼睛瞅着放在他面前的洋葱咖喱鸡,在心里犯难。
对于从小就不喜欢咖喱和洋葱的人来说,这么一盘金灿灿的食物比定时炸弹还可怕。
他到底要不要下筷子呢?
吃,他怕被咖喱和洋葱的味道熏死。
不吃,他怕被妈咪拿鸡毛掸子抽死。
书上说,人固有一死,早死晚死都得死。
算了,他豁出去了,只要能让妈咪开心,他遭点罪算什么呢?
御砚白默默做完心里建设,深呼一口气,拿筷子夹起鸡块,以视死如归的心态送进嘴里。
然而,鸡肉的味道很鲜美,一点儿也不难吃。
御砚白大眼睛一亮,嚼了两下鸡肉,咖喱混着奶香,很特别也很好吃。
御砚白把肉吃完,一脸惊喜地看向姜南希,“妈咪,这个咖喱鸡怎么有股奶香味?”
姜南希笑眯眯地回道,“我用椰奶煮的,怎么样,是不是比之前的味道更好?”
毕竟等会儿还要给老板的儿子送午餐,为了配合小家伙挑剔的胃口,她把这道菜稍微改良了一下,多了淡淡的奶香,更适合小孩子的口味。
“嗯!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咖喱鸡!”
没想到妈咪的厨艺这么好,他现在连自己最讨厌的食物都喜欢吃了。
可是,如果被妈咪发现他不是姜天新,他以后是不是再也吃不到这样的美味了?
不行!
他一定要好好扮演妈咪的儿子,绝对不能让她发现他的身份!
想着,他主动夹了一块平时最讨厌的洋葱,放进嘴里。
原本以为吃洋葱肯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可是他吃完才发现,原来洋葱和咖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在嘴巴里嚼的时间长了,还有一点淡淡的甜香,他不排斥不讨厌,甚至觉得挺好吃的。
姜南希看小家伙吃饭的模样比以前斯文安静了许多,忍不住在心里感慨。
自从误诊有贫血症以来,儿子好像每一天都在成长,越来越像个小大人了呢。
就他这副帅气可爱的模样,长大后不知道要迷死多少小姑娘!
饭后,姜南希见时间还早,又去收拾房间。
谁知,刚把儿子的被子抱起来,忽然有好几个练习本从床边掉出来。
她动作一顿,低头把地上的练习本翻开,一行行铅笔字虽然透着稚气,但是每个字都写得工工整整,完全不像五岁孩子能写出来的字。
再看看练习本封面的姓名栏,姜天新三个字依然写得歪歪扭扭。
姜南希皱了皱眉头,眼底划过一抹疑惑。
儿子从小生活在国外,虽然华语说得不错,但是写字就像爬爬虫,姜天新这三个字,她手把手教了大半个月,他才学会。
而他们回国还不到一个星期,他的字怎么一下子突飞猛进了?
难道是小苒教的?
没可能啊,小苒的字迹她很了解,豪放洒脱,除了自己,估计没人认识。
那么,练习本上的字是谁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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