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会不会被景少川当成把柄,反而让他利用这一点,集合天下的玄术师,对洛之御进行围剿?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越想越觉得可能,景少川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不行,不能让别人知道洛之御身上有妖气。
她要先把他藏起来,等他恢复了记忆,弄清楚前因后果之后,再想办法。
“我……是有苦衷的。”洛之御犹豫着开口道。
“什么苦衷?”叶思媚连忙问。
洛之御眉头紧紧皱起,沉思了大半天才开口道:“我不记得了。”
叶思媚有些失望,但只要他还活着,其他的都不重要。
于是她看了看四周,还用精神力仔细的扫了一遍,确认没有别人之后,才牵起了洛之御的手:“你先跟我回去。关于你记忆的事情,我们慢慢想办法。”
听到“回去”两个字,洛之御的脸上露出了笑容,那笑容如同星辰一般璀璨,让叶思媚心旷神怡。
若论容貌,洛之御绝对是男人中的顶流。
长得又好,实力又强,这样的男人哪里去找呢?
一定要抓住,千万不能让他跑了。
于是她紧紧攥着他的手,带着他纵身而起,在树林之中穿行。
春日的和风迎面打在他们的脸上,空气中弥漫着青草与泥土的湿润气息,让两人都忘记了今夕何夕。
他们都希望这一刻能够永恒。
两人并没有回山下的小镇,而是直接离开了,叶思媚为了隐藏行踪,还想办法给洛之御弄了个假身份证,给他起了个假名,叫罗江。
一个很普通,普通到都不会有人在意的名字。
大川市暂时是不能回去了,洛之御的家人也不能通知,也不敢回东北去,免费被魏南皓知晓。
魏南皓到底是个什么心思,叶思媚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总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于是他们找了一个最合适的地方,租了个房子就住了下来。更新最快的网
这个地方就是全炎夏国最繁华的大海市。
如果要将一滴水藏起来,什么地方最好?
当然是大海。
大海市人很多,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想要藏个人实在太简单了。
而人多的地方,妖魔鬼怪也很多,许多潜伏在人类社会的妖怪们,都喜欢这样繁华的都市。
不然为什么这里被称为魔都呢。
因为这是一个充满了魔幻的城市啊。
叶思媚给洛之御买了一大堆衣服鞋袜,为了不引人注意,他买的都是一些普通的快时尚品牌,看着不掉价,却又不奢华。
然而,当洛之御穿上那些衣服之后,叶思媚才知道,什么叫做天生的衣架子。
就他这长相、这气质,就算是地摊货,也能穿成名牌高定。
叶思媚看着面前的男人,叹了口气,要让他低调有些难啊。
算了,就这样吧。
就在这时,洛之御的肚子忽然咕噜噜地响了起来。
“我去给你做饭。”叶思媚顿了顿,忽然小心翼翼地问,“你想吃什么?”
他身上既然有了妖气,不会想吃人吧?
洛之御沉思了片刻,道:“鱼香肉丝。”
叶思媚松了口气,还好,不想吃人就好。
“我这就去给你做。”她说。
洛之御道:“不如还是叫外卖吧。”
叶思媚:“……”
你特么真的失忆了吗?
你不会是假装失忆来博取我的同情吧?
看着洛之御那真诚的眼神,叶思媚无奈地打开了蓝色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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