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曼哈顿某条街的拐角处,沙维尔一个人站在这里,手里提着塑料袋,似乎在等什么人。
远处传来脚步声,沙维尔回头一看,露出微笑:
“你来了,约翰。”
约翰·劳伦特从黑暗的阴影中走来,站到他身边。
“给你。”
“嗯。”
如以前那样,约翰从沙维尔手里的提袋中拿出一个大号热狗,一口咬了下去。
热狗里面的香肠被牙签刺出一个个洞来,胡椒粉和番茄酱被塞进去,这是他们两个特有的吃法。
约翰嚼了两下,很没有形象地蹲在马路边啃着热狗,丝毫看不出是大公司的执掌者。
沙维尔虽然个子小,但是吃的很快,他率先把热狗塞进肚子里,意犹未尽地舔了几下手指后说道:
“约翰,问你个问题。”
“嗯。”
“你想让我离开纽约?”
开门见山,丝毫没有客套和试探。
约翰点点头,同样没有回避:
“是,我给你定了后天的机票,你有充分的时间和朋友道别。”
“为什么?”
“因为这里会变得很危险。”
“很危险么……”沙维尔的眼里划过哀伤:
“是因为你么?”
约翰用力把热狗咽下去,仿佛将它一股脑压进胃里一样,依然面无表情地道:
“是的。”
可怕的沉默在两人中间酝酿,沙维尔仔细打量好友的脸庞,这张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沉重而淡漠。
“约翰,你要知道,纽约市大约一共有九百万人。”
“嗯,我知道。”
“那不是九百万根小草,也不是九百万头乳牛或者火鸡……而是跟我们一样,能说能笑,有家庭有朋友的人。”
“这我同样知道,约翰……我已经做出了选择。”
约翰顿了顿,用一种最虔诚的语气道:
“对我来说,活着最重要。”
沙维尔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却被约翰粗暴地打断:
“沙维尔,如今我也给你选择,第一,留在这里陪着我,我会带你走上另一条路……第二,坐后天的飞机离开这里,再也不见。”
约翰说完后便站起身,凝视着好友:
“说吧,你的选择。”
沙维尔想了想,突然噗嗤一笑,哑然道:
“我说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我小时候好像也对你说过类似的话啊……”
……
……
十三年前,纽约外的某处村庄,金色的田野里。
十岁不到的约翰和沙维尔玩了一整下午,疲惫地躺在金色的海洋中。
“约翰,明天还来找你。”
“嗯,好的沙维尔,你想什么时候来都行。”
“我们明天去那片小树林里面吧,听说在深处有座小木屋,可以去那里探险。”
“胆子很大嘛你,说不定那里有鬼哦~”
“我才不怕。”年仅九岁的沙维尔认真说道:
“我什么都不怕。”
十岁的约翰因为“家族遗传病”不仅已经有比同年龄的孩子更高大的身材,智商和情商也超过玩伴,他很给面子的赞叹一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我们走,沙维尔,先去我家,有好吃的给你。”
“嗯嗯。”
两个孩童相伴走去。
根据劳伦特家族的传统,家族的幼子会送到乡下度过童年,也许是家族病的原因,他们特别迷信小时侯在乡下的愉快成长能带来更健康的身心。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