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愣住了! 身体不由得微微颤抖,她的明眸透着难以置信而又非常复杂的目光。 试衣间,陈凌已经去脱去还在滴水的衣服,背对着林雪。 他的后背,肩膀,腰部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疤! 有刀伤,枪伤,烧伤,炸伤,刮伤……还有许多不明显的伤痕,密密麻麻的。 这种让人触目惊心的感觉,让人心头一阵发麻。 他到底经历了多少危险,经过多少次生死厮杀,才在身上留下这样的伤痕? 林雪当过陈凌的护理,见过他身体上的伤痕,可是那个时候没有这么多,没有这么恐怖。 这才过去三个月的时间,新增加的伤疤已经将的身体布满了。 林雪呆住了。 她仿佛看到陈凌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上厮杀的画面,一次又一次地在死亡线上挣扎。 陈凌在外人看来确实非常风光,非常有前途,未来一片光明。 他是和平时代最年轻的中校,成为三军学习的楷模。 这是他用自己生命一次又一次换来的。 他身上的这些伤疤就是勋章! 伤疤确实很狰狞,不过在林雪看来,这才是真正男人的标志。 林雪心头微微颤动,感觉自己的心跳开始加速,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耳根子都有些红了。 这种感觉非常的微妙,就像当初见到陈凌醒过来的时候,对自己露出笑容的那一刻一样。 陈凌刚好转身过来,见林雪静静地站着不动,疑惑道:“怎么了?” 林雪回过神来,将衣服递给陈凌,道:“没什么,赶紧换上吧,别着凉了。” 陈凌接过衣服,点了点头,道:“谢谢。” 林雪急忙转身快步走到外面,在陈凌看不到的角度,握紧了拳头,自语道:“陈凌,这辈子我一定不会错过你。” 两分钟后,陈凌换好衣服,擦着头发,走了出来,看到林雪,淡淡一笑,道:“挑得不错,正好合适。” 林雪后退一步,上下打量了一下,道:“我也觉得我的眼光不错,不过,关键是你的气质好,只要衣服干净,不管怎么穿都好看。” 陈凌一米八几的个子,矫健的身躯,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普通男人没有的军人气质,刚毅,坚强。 再简单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都让人感觉与众不同。 陈凌道:“你们搞文艺工作的就是会夸人。” 林雪微微一笑,道:“那也得这个人值得我们夸才行,走吧,我们的救人英雄。” 两人并肩走了出来,选择远离河边的方向走,生怕有人认出他们。 林雪清楚陈凌的想法,是不想让人拍到他的面孔,毕竟他的身份比较特殊,是不能在媒体上曝光的。 上次高楼上的小孩时,陈凌也是这样,救人后默默地离开。 如果不是林雪熟悉陈凌的身影都认不出来。 那个落水的小孩已经被母亲送去医院,河道周围恢复了原先的平静。 如果不是河岸周围的人还在议论刚才发生的事情,谁都不会想到,刚才河里会发生惊险的一幕。 小孩得救了,无名英雄在人们的口中传送。 陈凌和林雪走在路上,一直沉默的林雪突然说道:“陈凌,你知道的,我一直都在等你。” 陈凌沉默不语,他当然清楚林雪的心意,不过现在真的不合适。 林雪继续说道:“你不用说什么,我们接触的还少,没关系,以后你会喜欢我的,我有这个信心,你也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就当我是一个崇拜你的粉丝。” “我呢,每天都在关注你,你呢做你想做的事情,你的危险会很多,可是我相信,你能应付,以为你是最强的军人,我们军队最年轻的中校。” 当初在选择陈凌的时候,林雪便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否则她也不会穿上军装,融入陈凌的生活里。 陈凌现在不肯接受自己,有他的道理,林雪不会让他为难。 只要能像现在这样,可以出来吃东西,逛逛街,她就已经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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