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
鹿角末端连着碎肉,还在滴血!地面上也有大片的血泊!从这现场来看,应该是有只倒霉的鹿撞在了树上,然后被什么猛兽给猎杀了。
血迹还很新鲜,甚至鹿角末端的碎肉还带着温度,显然这场猎杀是刚刚发生的。雷森仔细观察着那鹿角,尺寸不小,能长出这么大鹿角的鹿肯定也小不到哪儿去;地面的血泊有拖行的痕迹,看起来应该是那猛兽将鹿杀死后又拖走了。
从飞鸟惊奇,到雷森抵达此处,不过短短数分钟,能够在这段时间里将一只体型不小的鹿猎杀、又拖走的,会是怎样凶狠的猛兽?
简直不敢想象!
雷森咽了口唾沫,打醒了十二分精神,顺着地面的血迹向前寻找。
血迹是断断续续的,地面枯枝碎叶也有大片被碾过的痕迹;看样子,那猎杀了鹿的猛兽走得很急,似乎不想被发现。
雷森继续往前,不多时,在一块泥地上,发现了那野兽的足迹。而看到的瞬间,雷森便瞪大了眼睛!
那足迹很大,不管怎么看,都跟人类的一样!一个脚掌,五根脚趾,清晰可见!只是那大小……
足有普通人的躯干那么大!这还只是一只脚的脚印!
雷森蹲下细细观察着那脚印,想起了从前听过的一个都市传说:据说在一些深山老林里,生活着一种叫大脚怪的生物,长得和人相似、但身材异常高大,脚也很大,在森林里茹毛饮血像野兽一样地生活……
难不成,自己是碰上这玩意儿了?
雷森一时间有些捉摸不定,大脚怪只存在于都市传说里,从来没有人见过;而不管是不是大脚怪,能瞬间将那鹿猎杀并带走,消失无踪,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对付的玩意儿……
血迹一路延伸向不远处的一片灌木林,雷森看着那灌木林,稍一思索,还是起身掉转头,往面包车的方向返回。不管那是什么玩意儿,现在都不是好奇的时候,更没必要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何况,还有两个女生等着自己呢。
一溜小跑,雷森很快回到面包车旁,驾驶位上的露易丝看见雷森归来,自觉地爬回后座。
“怎么了?”
“大叔,你发现什么了?”
一上车,两女齐齐询问起雷森。但雷森只是摇摇头:“没什么,是我太敏感了……”
面包车继续进发,走了半小时后,来到一条斜坡边的泥路。道路很狭窄,因为前不久下过雨,很是泥泞,雷森只能把车速放慢小心地一点点前进。
只是,车子开了没多久,就有一阵嘈杂声传来,雷森赶紧扭头往车窗外一看。
“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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