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三十七章 抄袭判定(第1/2页)  末世大佬问鼎娱乐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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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绝蹙起眉头。
    她打开笔记本电脑找到那首“受害歌曲”《飞越星河》把它和自己私人硬盘里储存的《翱翔》一同导入音频处理软件戴上耳机细细辨别。
    判断音乐作品抄袭与否在蓝星有详细的流程单纯一句“听起来好像xx啊”并不能作为强有力的依据具体还要看两大方面即“疑似抄袭方与被抄袭作品之间有无接触渠道”和“作品本身有无实质性相似”。
    接触渠道很好理解。如果某人心血来潮私底下写了首歌曲小样没有在任何平台公开发布过在现实中也没有播放给任何人听那他或她首先从接触面上就杜绝了被抄袭的可能。换句话说别人压根都不知道、没听过你写了这样的旋律想抄都没地儿抄。
    这种情况下如有音乐相似那只能是创作思路真的撞了纯属巧合不构成抄袭。
    而实质性相似也并非网络盛传的“几个小节雷同即为抄袭”而是要落到实处以“至少连续四个音乐小节”为基础对比曲谱的和弦构成、旋律走向、节拍、调性、主题、编曲选用的配器和实际演奏效果、作品表达的感情色彩等等。相似的点越多被判定为抄袭的可能性就越大。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经常发生的误会那就是“音乐风格”、“音乐采样”和“合法改编”。
    音乐风格说起来很浅显易懂。比如摇滚歌曲经常有一段酷炫霸气的电吉他solo;再比如抒情曲目经常有一段干净温柔的钢琴旋律做导入。爵士乐里常有贝斯管弦乐里几乎必备大中小提琴。这是种近乎于传统、模板似的组成部分只要是这个音乐风格必然有听感相似之处。
    然而有些对编曲不敏感的听众一听某两首歌就觉得“嘿风格好像啊旋律也有点像哎呦乐器都用的一样的!该不会是抄袭吧?”这种没有依据的粗糙判定纯粹是无稽之谈被扣帽子的原创者也十分无辜。
    毕竟要是真照着这样的说法来那么所有节奏是“动次打次”的歌曲都会中招世界上就不存在纯粹的原创了大家都在抄。
    而音乐采样某种程度上和论文引用有点类似指的是编曲者把公共版权范畴内的音乐、音效原模原样或加以改编放进自己原创的曲子中。
    举个例子某人录制了一段风声上传网络并表示“大家随意取用商用也没问题”那么有人将这段风声音效放进歌曲的开头做情绪导入这就是一种采样不能指着创作者的鼻子说人家抄袭了别人的“风”。
    相似的采样还有贝多芬等音乐家创作的古典乐、早年或近年录制的人声吟唱合唱、架子鼓踩镲节奏、电子音效等等。处于公共版权范围内的音乐都是以往创作者们留下来、今日造福后人的素材宝库。
    至于合法改编理解起来就更简单。譬如a购买了b歌手某一首歌曲的版权对这首歌进行重新编曲重新填词或提取其中部分音源采样进行再创作等等经由这些行为而诞生的歌曲被归结为a的原创是没问题的不构成侵权抄袭。
    秦绝花了点时间把《飞越星河》和《翱翔》从头到尾扒了一遍歌曲配器、鼓点和旋律等等在软件里一览无遗就像面前摆着两头已经被拆成骨架的牛从每根骨头对比它俩的相似之处。
    又是听又是看折腾了近半小时秦绝咂咂嘴从桌前起身去摸pocky盒子。
    她得出的结论是擦边。
    这种情况最恼人。说它没抄吧确实太像了;说它抄了吧细究起来还真不至于。
    秦绝叼着根pocky一脸无奈。
    《翱翔》的风格活泼轻快配器里吉他清爽鼓点动感还适当地混了些电子乐方便抖腿;比它早发行了两个月的《飞越星河》走的也是差不多的路子只是电子元素占据主导整体旋律稍显悠扬节奏慢了点歌词字数少没有那么细碎。
    收录进“千色”里的这首《翱翔》之所以引起了争议是因为它的副歌部分和《飞越星河》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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