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0章青皮(第1/3页)  重生年代,撩个大佬好发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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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李屠夫的小院里待了一下午,初晨和沈从容满载而归。

    天色渐渐的暗下来,初晨拉着沈从容在街上走,肉和骨头早早的就被初晨放到空间去了。

    街上的人匆匆忙忙,有的拎着菜,有的牵着孩子。

    “沈大哥,我肚子饿了。”初晨仰着头,看着沈从容。

    “好,我们去吃饭。”沈从容摸摸初晨的头。

    现在是计划经济,整个公社除了中午吃饭的公社饭店,再没有像样的餐馆了。

    “老板,来两碗馄饨,一份大的一份小的,再来一碟花生米。”

    初晨找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拢了拢身上的外套,等着沈从容点完餐过来。

    她不注意的时候,衣服上的绒毛蹭到脖颈处,初晨微微歪歪头,样子玉雪可爱,沈从容的心微微动了。

    初晨的外套,是她说着样子请翠湖嫂子做的,翠湖嫂子家有台缝纫机,用机器缝的衣服,针脚比人工缝的整齐,还好看。

    初晨和沈从容结婚的时候,韩先进和李开平两人合起来送初晨一条野兔皮。本来初晨想着给志远做衣服的,可小家伙觉得用兔毛做衣服太残忍了。

    初晨心想,你吃兔肉的时候怎么不觉得残忍嘞?

    当然,这话初晨是不敢问志远的,她怕志远一气之下连肉都不愿意吃了。

    请翠湖嫂子做的衣服,做成了有点像现在女生穿的派克服。整件衣服都是用缝纫机做的,枣红色的布料里面裹了厚厚的棉花,脖颈的领子上缝了一圈灰黄色的野兔毛。胸部以下做了收腰设计,初晨穿上后不显一点臃肿,反而多了几分小女人的娇俏。

    “沈大哥,今晚上我们住哪儿啊?”都这么晚了,回平成大队肯定不现实,等走回家天都快要亮了。

    “住招待所,我第一次来平成大队的时候,住的就是招待所。”

    “好。”有地方住行了,反正有沈大哥在,她才不怕呢。

    馄饨端上来了,初晨尝了一个,皮薄肉厚份量足,轻轻咬一口皮,里面的汁水就爆出来了,味道鲜甜,好吃。

    沈从容见初晨吃的欢喜,自己也拿着勺子尝了一个。

    “沈大哥,好吃吗?”初晨期待的看着沈从容。

    “嗯,”

    “等回家了我再做给你吃。”

    “好。”

    晚上在饭店吃饭的人不多,倒是旁边有一桌大哥在拼酒,看旁边倒下的白酒瓶子,应该是喝的不少。

    初晨和喝酒的那桌是一起吃完的。

    几个喝酒的人先出的饭店,走到门口的时候,领头的胖男人被人撞了一下。

    男人早就喝的醉醺醺的,被人撞了张口就骂,“你他娘的没长眼睛啊,这么急跑着去投胎吗?他娘的。”

    初晨在孩子跑过去的一瞬间,认出他来,“沈大哥,是今天中午我们遇到的那个小偷。”

    初晨说完,就追了出去,也不管身后的沈从容。

    小孩和女人的体力是比不上一个成年男子的。

    青皮跑了三条胡同,初晨追了三条胡同,初晨追不上他,但是沈从容能追的上。

    渐渐的,初晨和青皮的体力不支,青皮见初晨没力气了,正准备停下歇一会儿,没想到刚放慢脚步,肩膀上就落下一只手。

    “沈,沈,沈大哥,还是你厉害,我都追不上这小屁孩。”初晨捂着胸口走过来,累死她了,多少年没做有氧运动了。

    沈从容看了一眼初晨,“等会再找你算账。”

    初晨有些心虚,悄悄的吐了吐舌头。

    “今天中午偷钱的,也是你。”

    青皮的肩膀被扣在沈从容的手上,动弹不得。

    身体被人束缚住了,可他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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