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服了女人这种生物!
一点道理都不讲!
不过话说回来,女人这种每个月流血七天都还不死的强悍生物,简直就是一种逆天的存在!
跟她们讲什么道理?
程太初好不容易才把手机拿回来,杜思思那个小女孩又发了两道英文题过来请教他。
他耐心给对方讲解一翻,对周欢说道:“信用社有没有跟周小鱼关系好的同事?”
周欢还在生气,语气不好的说道:“好像就一个,其他人对小鱼嫉妒得要死,天天巴不得她早点被甩掉!”
“有联系方式吗?那你问一下那个人,小鱼在什么地方学习。”
“你打算去接过她吗?”
周欢嘴上这么问,其实心里头已经有了答案,当即收起刚才不悦的脾气,拿起自己的手机去阳台打电话打听去了。
没一会儿,折回客厅里,说道:“小鱼的同事说,小鱼和另外一个同事,在省城的财经大学学习。后天是最后一天,大后天一早回来。”
“我明天去省城看看她,到时候一起回来。你要不要关两天店铺,一起去省城玩两天?”
周欢当然想去,转而想到这几天自己一直都霸占着程太初,他毕竟是妹妹的正牌男友。
她就不去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了。
第二天大清早,程太初准备出门的时候。
周欢却着急的追到门口,把人拉回屋里,并且把大门关上,一脸严肃的说:“你……你跟小鱼快一星期没见面,你就是再心急,那个的时候也要温柔点,小鱼太年轻……”
程太初简直是哭笑不得:“我除了第一次晕了头,后来哪次对她不够温柔了!”
“切!”周欢瞪了他一眼。
这才打开门,放他走。
程太初取了车子,才开出水湖镇,张玉珠突然打电话过来。
“程太初,今天星期天班车少,你能不能送我到县城去?”
程太初为图方便,本来打算走国道去省城。
但去县城上高速,进省城也是一样。
调了个头,回王家村把张玉珠接上。
看着张玉珠一袭浅色的长裙,外面搭了一件薄薄的毛衣,素雅沉静的模样,看上去有一种良家妇女的感觉。
程太初把人接到了,方向盘一甩,往镇上开。
“你这身打扮是去县城相亲啊?”
张玉珠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笑道:“怎么样?好看?不是去相亲,我大学最好的朋友明天结婚,我去当伴娘。他们现在定居省城,我去县城搭车。”
“去省城?巧了,我正要去省城。”
“啊?方便的话,那我就搭你的车了。咱们直接走国道,免得还要多跑这里到市区的路。”
“有什么不方便的。”
程太初载着张玉珠开出水湖镇,穿过五个小镇,才开上了通往省城方向的国道。
自从市里修了高速,这条国道就很少有人走了。
半小时过去,也没有碰见一辆车子。
路面的状况肯定是没有高速好走,但胜在公路两旁绿树成荫,空气清新。
程太初放慢车速,绕过一块大石头,问道:“起这么早,要不要放下椅子睡一下?”
“不用,我昨晚睡得很早。陪你聊聊天。”
不走高速公路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时随地降下车窗,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
程太初一只手夹着香烟,一只手掌握着方向盘,问道:“你那些大学同学,应该差不多都结婚了?”
“差不多!有几个条件比较好的,还在当剩斗士!”
程太初看了她一眼,不免有些好奇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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