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
“对,这样,”
“起手式不对!”
哐当!
茶盏被林妙玉定到了方云头上,早上她还贴心的给方云束好发髻呢:
“一个时辰。”
林妙玉“冷漠”的开口,方云也不敢惹自家进入状态的媳妇,她教自己的时候跟她师傅一个样子,凶的要命,而且,真的会把自己扔出去,一天都不搭理自己。
方云也不会不识好人心,严师出高徒,媳妇严厉点,是对自己好,没有在安县被她折磨一般打下的基础,自己绝对会泯然众人。
就这,都抵不过真正的天才,崔浩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度让自己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两人就这样,辗转了半个月,才到达寒州边境,一个叫冬阳城的小县。
小城北边三十里,有个镇子,名叫三兴镇,过了这个镇子,再越过两座山,就是梁国境内了,三兴镇并没有遭到多少劫掠,真正被梁军抢了的反而是城池。
梁军抢了多少,最终,这些被抢的势力都会从民众手里再想办法弄上来。
首当其冲的就是粮食。
方云二人来到这个镇子的时候,和这里格格不入。
整个镇子的人,条件好点的,衣服浆洗的干皱,条件不好的,衣服旧的不成样子,打满了布丁。
打布丁的,都算条件不错了,更甚者,衣服下摆破破烂烂的碎成条子,各种线炸开着,看着是个衣服,也就剩遮体功能了。
小镇人丁稀少,生民凋悴,路过的人大都是妇人,形色匆匆。
“连个吃饭的地方都没有。”
方云嘀咕一声,拉着媳妇走过去了,这里就一条石板街,过了街镇是一棵大树,树下有几个瘦的跟猴子似的流氓地痞,正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其中一个人看到走过来的方云二人,眼睛都直了,直勾勾的看着林妙玉。
“大赖子,你看那个小娘子,我的天呐,她眼睛怎么比员外家的那颗宝石还好看!”
“是呀,这小娘子好美,比王寡妇还俊,我们去看看?”
“外地人,一看就是外地人,走!”
“呸,狗东西,瞎了你们眼,穿成这样的人是咱们能惹得起的吗?走走走,刚才的话别被听到了,一会他们弄死你们,我可管!”
这群人口中的大赖子,看了一眼林妙玉,眼睛都直了,紧接着他就看到了两个人,衣衫都是精绸,花纹精美,虽然没什么装饰之物,但那个男的腰间挂着一个玉佩!
储物玉佩的他还是认识的,一个能卖好几百两银子,这俩人岂是普通人,脑子抽了才去招惹!
大赖子匆匆走了,只不过脑中总是挥之不去那个小娘子的样子,简直感觉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美的人。
林妙玉二人,确实和这里格格不入,尤其是林妙玉,虽无半点装饰,头上就简单的用个木钗扎着妇人髻,但她本就身体骨龄不大,正是娇俏之时,
眸如星缀点绛唇,无施粉黛去雕饰。
最重要的是,自从方云得了平步靴,林妙玉一改自己长裙绣鞋的风格,换上了一身束腰劲衣,加上带蹬的绑腿小靴,觉得这样和自家夫君更搭一点。
后果就是,她身材挺秀了起来,尤其是方云死活不让她再束胸了……
几个毫无修为的普通人,话语并没有引得二人注意,自家媳妇到哪都引人注目,方云虽然听到了,却也没什么教训他们的想法,都习惯了,这帮人也没什么出格的地方。
林妙玉更是懒得搭理,路人罢了。
整个镇子,没有吃饭的饭馆,就一个茶肆,两人也懒得去,目力很好的他们,遥遥望见出了镇子的地方,有一个靠山的村庄,大概有几里远,林妙玉想了一下,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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