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想到……”
哈达玛斯抹了抹已经愈合的伤口,看着我喃喃说道。
“该不会怪我用装备欺负你。”
这看似凌厉的一剑,对我并未造成什么伤害,空中一个翻身,借势卸去力道以后,我已经稳稳站在阿达玛斯对面,手中的水晶剑轻轻一挥,如同薄翼般的水蓝色剑刃,散发着淡淡洁白光芒,在空中划过一道细小却明显的笔直白光,就像刺客的腕刃一般,锐利无息,没有引起一丝空气皱褶。
但是比之刺客的腕刃,攻击力却要高上好几倍。
“当然,装备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哈达玛斯将手中的卓越之剑重重往地上一顿,卓越之剑是一种介于重型和中型武器之间的巨大杀人利器,剑身接近五尺(1.5米),宽三寸有余(12厘米),最厚的地方足有一寸(3-4厘米),算上剑柄,整长便有一米七左右,也只有野蛮人这种庞然大物才能一手抓一把舞得开。
此时的哈达玛斯心里很是有几分郁闷,他并不是毫无性情的人,自然会有争强好胜之心,尤其是在自己深爱的露西亚面前,本来以为自己手中的蓝色卓越之剑能让对方吓一大跳,没想到和对方手中的武器一比,简直就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同时,他也暗暗估算,看来对方强大的力量属性,很有可能是来自装备上的加成,并不是比较少见的力量型德鲁伊,也就是说,他的体质也同样惊人,这样一个攻高防高血厚的对手,无论换做谁都会觉得难缠。
体质高也就意味着耐力高,这场战斗,绝对要精打细算,不能拖太久,但是也不能急功近利,狐人和狼人第二场比赛的教训,明摆着在那里呢,此刻,哈达玛斯已经完全忽略了对手的等级,而是将对方当成一个劲敌看待。
现在,他心中只剩下最后一个疑惑,眼前这个德鲁伊,除了精通元素系之外,究竟还精通哪一系?不可能三系精通,也不可能只攻元素系,那么,剩下的,究竟是变形系,还是召唤系?
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哈达玛斯眼中的精光一闪,身上的狂战斗气暴动起来,组成一个血红色的魔法阵,一滴滴红血从魔法阵里翻滚着,顺着哈达玛斯的脚下蔓延而上,乃至覆盖全身,此时的哈达玛斯就如一个人形的血团,这些鲜血很快就被哈达玛斯身上的毛孔所吸收,他逐渐从血团之中破茧而出,形态与刚刚无二,除了那一双由幽绿变成血红,散发出更加狂暴气息的瞳孔以外。
这是狼人狂战士的血系技能,能通过融合各种血液,增强自己的能力,比如说伤害、速度、攻速、四围属性、还有各种抗性等,比较特殊的是还有增加各种状态的血系技能,比如说吸血,伤口撕裂等等。
这种血系技能,其实就相当于圣骑士的光环和野蛮人的呐喊,都是增幅自己的属性,不同的地方在于血系技能只能作用于自身,但是胜在更多运用。
说时迟那时快,哈达玛斯的血系技能施展,也仅仅是两秒钟不到的时候,我只是愣了那么一下,就失去了下手的好机会,有点郁闷,算了,就当是为了留给大家一个正面形象。
不过,我的美好意图显然没有被高台上的某人所接受,只见小狐狸愣愣的望着擂台,口里嘀咕:“不可能呀,那坏蛋怎么不乘机攻击,不大像他的小气性格呀。”
周围众人顿时流下一滴冷汗。
融合了血系技能的哈达玛斯睁开已经变成血红的瞳孔,紧紧的锁定着我:“没想到你竟然没有乘机出手偷袭,的确是个骄傲的战士,但是,你很快就会为自己的骄傲而后悔。”
“……”
我能说我现在正在后悔吗?
“怎么?你不准备一下吗?召唤你们德鲁伊的战宠,或者变形,尽管使出来,作为刚刚的回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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