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九十三节 胡建的疑虑(1)(第3/4页)  我要做门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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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汉律的系统,都是从秦律复制过来。

    虽然百年来,老刘家自己打了不少补丁,修改和增加、删除了无数条款,元光后更由张汤带头搞起了‘春秋决狱’。

    但在实际上,整个汉律的精神和核心,依然是秦法秦律。

    而在这个体系之中,最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公共犯罪与家庭犯罪分开。

    公共犯罪,追查到底,无论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只要被察觉,官府就有义务有责任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

    而家庭犯罪,则是民不举而官不纠。

    甚至,即使百姓要告,有些事情,也是不允许上告的。

    譬如子告父母,奴婢告主,官府绝对不许受理,假如原告坚持要告,那就要先追究这个人的法律责任!

    反过来,父母告子女,丈夫告妻子,妻子告丈夫,都需要三环,三环之后才可以受理。

    什么叫三环呢?

    就是三次劝说和调解。

    请地方三老、有名望的士大夫和家庭内部以及官府的人士去劝说、祢和,尽量争取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和解。

    在这个角度来说,法家对于封建制度和封建社会的维护也是相当积极的。

    刘进听完张越的解释,觉得很合理,便点了点头。

    但他哪知道,儒家的士大夫们恨死了这套体系。

    哪怕是公羊学派,也认为这个系统很不好。

    为什么?

    因为这是秦法秦律啊!

    本来说好了,大家一起携手奔太平,你却偷偷摸摸拉上了法家的小手?

    不能忍啊!

    故而,从董仲舒开始,公羊学派就嚷嚷着要‘为汉制法’,并且深深觉得自己承担了这样的历史使命。

    但问题是

    儒生们对法律一知半解,对于怎么设计一套全新的、切实可行的又不妨碍和干扰国计民生的法律没有任何准备。

    于是,这个事情就一直搁置了下去。

    但

    儒生们虽然自己拿不出解决办法,但你皇帝不改,那就是你皇帝的不是。

    等元成以后,公羊学派决定抛弃刘家时,这个原因占了很大成分。

    当然,公羊学派还算好的。

    谷梁和左传,更加猖狂。

    公羊学派的士大夫们虽然觉得老刘家你特么的忽悠劳资,偶要拿小拳拳锤你胸口。

    但只要当了官,基本都还会按章做事,以免自己蒙春秋之诛,背上了不忠之名。

    但谷梁和左传的人,只要当了官,那就非暴力不合作。

    将整套汉律都放到一边,自己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事了。

    他们最爱做的事情就是,遇到案子,先看看法律合不合自己三观,合则用,不合就当做不知道,然后用自己的解释来处理问题。

    屁股决定脑袋的故事,屡见不鲜。

    譬如前些时候郁夷的事情就是如此。

    当然,这些事情,张越暂时还不想提醒刘进。

    以后再说,说不定,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理由呢!

    站在张越的角度来看,汉律是秦律的延伸,而秦律又是战国时代的产物。

    到现在,这个系统也用了差不多两三百年了,很多东西确实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脚步,必须做出变革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董仲舒的理解,倒也不算错误。

    只是,儒生的通病嘛。

    提出问题可以连东林党都知道,但解决问题嘛

    反正从孔子到现在,张越也没有见过几个既能提出问题,还能解决的儒生。

    可能也就子夏、荀子等聊聊数人了。

    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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