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1607/519591607/519591635/20201019144501/css/style.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 那小混混挣脱开司柏勋的手,脚底抹油似的,钻进人群里逃走了。
司柏勋大手一伸揽过余笙纤细的柳腰,将她带出熙熙攘攘的舞池。
如果可以,他真想把她塞进口袋里走哪带哪儿,再也不要把她给放出来。
“真没劲。”余笙喝了口牛奶,撅着小嘴抱怨道。
简墨头疼:“余笙,就你这张脸,你还是乖乖的待在这里,哪里都不要去了吧。”
刚刚真的吓到他了,他还以为司柏勋要对那个小混混动手。
余笙莺莺嘘嘘的道:“那我还要不要玩了嘛。”
来酒吧,不是跳舞就是喝酒,她不能喝酒,再不许去跳舞,那还有什么乐趣嘛。
“不如去唱歌?”
“好啊。”
余笙就拉着简墨上台去唱歌。很快,简墨就后悔了。
余笙的大白嗓简直就是恐怖的魔音,跟他爸一个德行。唱了一首后,酒吧的客人无不对她倒喝彩的。
可她就是要站在台上霸占麦克风继续唱。一首接着一首的唱。一首接着一首歌折磨别人的耳朵。
好在她长得好看,在舞台的灯光下就好像一颗璀璨夺目的星,舞池里的客人才忍住耳朵受的折磨,没有把她从舞台上赶下去。
半个小时后,她的嗓子唱得哑了,火辣辣的疼着,才意犹未尽的罢手。
简墨趁机连忙架着她,把她押下台。
“算了,算了,别唱了。酒吧又不给钱,太浪费你的嗓子啦。”
“哼。那我不唱啦。”
好说歹说,才把余笙给哄了下来。
把她交给司柏勋,简墨连忙去跟酒吧的经理道歉,然后免费帮酒吧唱了一晚上。
这都什么损友!
他唱一晚上可是很贵的!
下一顿还是让她请客!
余笙在台上唱得很是卖力,下台后,说话都有些困难,才坐下,身上就开始冒汗。
司柏勋很是无奈的身后拨开她耳边汗淋淋的鬓发:“回家喝点枇杷膏。”
“嗯。”
余笙张了张嘴,发现一说话喉咙里就在火辣辣的疼,她便只好咽着口水乖巧的点头。
唱歌的确是宣泄情绪的好办法,第二天,余笙就后悔了。
哪怕昨晚回来,司柏勋就逼着她喝了枇杷膏,还含着润喉的糖睡觉,可她第二天醒来嗓子还是彻底的破了。
一张嘴说话,就好像破掉的风箱似的,粗噶作响,刺耳难听。
余安没少笑话她。
就连黎美宝都哭笑不得,女儿就是娇气又任性,不受管束,爱胡闹。
解晴和薛钰更是笑得露骨。
“你跟你丈夫小别胜新婚,晚上也不用这么卖力吧,叫得嗓子都哑了。”
余笙有苦难言。
可她嗓子哑着痛着也没法为自己辩驳,只好任由她们胡侃。
她们说得过分了,余笙就追着她们满杂志社的打闹。
闹得余笙不好意思,就对司柏勋的幽怨又多了两分,跟他发起冷战,一直都不肯再搭理他。
虽然嗓子不好受,但好在杨萍的事,让余笙好受了些。
自从来帝都的第一天,柏勋就再也没有见过杨萍。
她的病,是由司美娟带她去仁爱医院看的。
司柏勋就在中间帮忙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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