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从来就没有能够拒绝得了常临邑的勇气。
所以在寒窗苦读十余年后,又重新开始扫盲。
幸好虽然是繁体字,但用的是正楷。纵然有些字不大认识,不过小学老师曾说过的;认字认半边,不用问先生。即便是到了这个时空,照样还是行得通。
但原主原来并不识字,沈锦担心被常临邑看破,并不答应让常临邑来教她认字。只让常临邑念上几遍,自己做到个心中有数。
沈霖仰着头,听得津津有味。
沈朵枕着手,趴在一旁早已睡熟。
沈锦自己也是哈欠连天,上下眼皮疯狂打架。
即便是美色当前,她的脑子还是逐渐浆糊化,耳朵里像是塞了一块巨大的海绵,只知道常临邑声音温柔,但说了什么?那可就全然听不清楚了。
常临邑低声一笑,温柔的刮了刮沈锦挺翘的鼻子。
沈锦一无察觉,脑袋就像小鸡啄米一般,一点一点往下垂。
;学习并非一日则成,既然已经困了,不如先回去休息。明日再多学两个字便是了。常临邑主动道。
听见这话,沈锦立刻跳了起来,拍醒沈朵拽上沈霖,给他们洗了脸,换了衣服。
收拾妥当自己之后,沈锦甚至在睡眠的欲望之下,连常临邑的美色都不再贪图,缩进被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果然,学习才是真正的催眠利器。
沈锦迷迷糊糊间看见,常临邑依旧在灯火下。
不过他往常也会点着灯在灯下看书,虽说一个大男人看《女红传徵略》这样的女红书,的确有些奇怪别扭。不过对于好书之人来说,每一个字都是值得珍惜的,不分类别。
沈锦心里头默默的给这种学霸点了个赞,心安理得的当咸鱼,会周公。
结果第日一大早起,常临邑竟然难得睡了个懒觉,比她还晚起来。
沈锦悄悄的心疼的,带着几分窃喜的摸了摸常临邑漆黑的睫羽,浓密纤长,自带弯弯弧度,当真是个睫毛精呢。
晨光下,男人棱角分明的脸静谧又温和,沈锦带着满足而痴迷的笑容,起床准备早饭。
却在梳头发的时候惊讶的看见椅子上挂着的羽毛披风,织锦为里,翠羽绣面,当真是灿若云霞。
;这……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雀金裘了吧?沈锦拿起翠羽披风,抱在怀里,一时间惊讶地瞪大了双眼。
她忽然觉得眼睛热热的,转头去看依旧沉睡着的常临邑,眼泪冲出了眼眶。
她不确定这羽毛披风是不是也有那些奢侈品的臭毛病,为了以防万一,赶紧把翠羽披风丢回了椅子上,手忙脚乱的把脸上的眼泪擦干净。
这翠羽披皮自然不可能是天上仙女给她送下来的,也不会是哪个梁上君子的赠礼。
只有可能是常临邑昨晚上点灯熬夜,一针一针给她绣出来的。
一想到常临邑一个大男人,穿针捻线给她做这样的翠羽披风,必然是神情温柔。沈锦觉得自己心里的温软已经满到要溢了出来,满屋子里都是粉红泡泡。
她的少女心啊,已经化成绕指柔了。
带着这样的好心情,沈锦不嫌麻烦的蒸了蛋饺,烤了四个牛肉馅饼,还煮了皮蛋瘦肉粥,滋味鲜美极了。
沈朵和沈霖看见这么多的美食,小脸上简直泛出了光彩。沈霖不说话,但拿着牛肉馅饼啃的时候,脸上的满足感也是令人难以忽视。
常临邑难得起晚,没时间和他们一块吃早饭,沈锦便拿油纸包上了蛋饺和牛肉馅饼,给他带上,在路上吃。
小孩们都是不太喜欢吃粥的,但是沈锦做的皮蛋瘦肉粥,又鲜又咸,配上蛋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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