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一丁点?
可苏轼是什么酒量?
站在酒缸边上,都能把自己给熏醉的神人,俗称一杯倒。而且特别喜欢贪杯。好在苏轼贪杯之后醉酒不闹腾。但是李逵知道自己,喝醉了,人挡杀人,佛挡屠佛。上房,下河,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要命的是,醒来他什么都不知道。别人说啥,他都得认,有种被人碰瓷的愤怒,却无处说理去。
可是李逵的行礼中就带着酒,上好的女儿红。女儿红其实是黄酒,后世用糯米,但正经的做法是用黍米。但是女儿红太出名了,商人总喜欢将自己的货物说的天下仅有,好卖上高价。女儿红这个名字,正好填补了他们对精品的一切要求。
大宋人好酒,尤其是对好酒的追捧和高消费让人咋舌。庞万春说什么也想不到,李逵竟然会用女儿红当料酒做菜。这等败家的厨子,他听都没有听说过。
至少庞万春是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畅快的饭菜,看似简单,却透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简直让他无法自拔。即便味道不佳,冲着价值几十贯一瓮的女儿红,也要多吃两碗。
而李逵调理烤野兔的样子,顿时让人有种高端的视觉感受。
调料不下于十来种,还用羊脂抹匀称,一边抹油,李逵还一边解释:“兔子没有多少油脂,火大了容易变柴。”
庞秋霞盯着架在火上的兔子,对哥哥庞万春偷偷道:“他一定时个庖厨。”
“别瞎说……两位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人。”庞万春很按照李云的说法,给李氏兄弟加上一个读书人的标签,可是直到现在,他都看不出俩人身上有任何读书人的特征。违心的只能用‘有本事’这句经常用在客气话中的词来形容李逵。
小女孩嘟哝着嘴,一阵烦躁。她觉得自己大哥也变得婆婆妈妈起来,以前不是这样的。庞万春一手箭术,万里挑一,在老家就非常出名。要不然也不会被挑选进入禁军之中。大宋的禁军非常不好进,收入高,还清闲,尤其是还有世袭的可能,是大宋的铁饭碗职业。庞万春凭借手上的弓箭功夫,就能获得这份差事,没有人会轻视他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都是骄傲的,庞万春也是如此。以前,他从来不夸人,更不要替人遮掩了。
烧烤是个经验活,就算是老手,一不留神也会出岔子,烤糊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李逵鼻子特别好,加上反应快,经验也足够,愣是在庞氏兄妹直勾勾的眼神之中,将一只原本平平无奇的兔子烤制成了外焦里嫩,香味扑鼻的美食。
尤其是香料的加成,简直让人垂涎欲滴,欲罢不能。
李云瞥了一眼努力吞咽着口水的庞氏兄妹,心说:“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我李云也是吃过珍馐的人,不屑与其为伍!”
“给你!”李逵从兔子上撕下一个兔子腿,递给了庞春燕。
后者惊喜的接过,却有点扭捏的对李逵感谢道:“谢过李家哥哥!”
“这个给你!”
“多谢兄台!”
在李云嫉妒的目光之下,庞万春也分到了一只兔子后腿。
兔子这种动物,基本上有肉的地方就是后腿。他见原本属于自己的份额被吃了,顿时急了起来,他还是李逵最疼爱的族弟吗?
要是李云这样傻乎乎的问李逵的话,李逵想都不会想,直接会一巴掌拍在李云脑袋上,怒道:“不是!”
所以,李云从来不会问。
但李逵是个讲究人,有好吃的,总会给他留一份。比如说兔子的后腿。可没想到,他的特权却让一对路上刚认识的兄妹给分去了,心中空落落的伤感。
最后,李云分到了一个前腿,兔子前腿能说是兔子腿吗?
这是个爪子好不好?
李逵抱着兔子骨架,不解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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