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3章 扬眉吐气的陆徵祥(第1/6页)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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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一九年九月十日中国代表在对奥和约上签字,北京政.府并于九月十五日宣告对德战事状态终止,及对奥和约签字。

    “我中华民国于六年八月十四日,宣告对德国立于战争地位,主旨在乎拥护公法,维持人道,阻遏战祸,保全和平。自加入战团以来,一切均与协约各国,取同一之态度。现在欧战告终,对德和约,业经协约各国全权委员,于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巴黎签字,各国对德战事状态,即于是日告终。我国因约内关于山东三款,未能赞同,故拒绝签字,但其余各款,我国固与协约各国,始终一致承认。协约各国对德战事状态,即已终了,我国为协约国之一,对德地位,当然相同。兹经提交国会议决,应即宣告我中华民国对于德国战事状态,一律终止。凡我有众,咸使闻知!此令。”

    与此同时,广东军政.府也对德宣告和平。

    “自欧战发生,德人以潜艇封锁战略,加危害于中立国,我国对德警告无效,继以绝交,终与美国一致宣战,当即声明所有中德两国从前所订一切条约合同协约,皆因两国立于战争地位,一律废止。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协约国与德国订休战条约,随开和平会议于巴黎,我国亦派专员出席与会。惟对于和约中关系山东问题三款外,其他条款,及中德关系各款,我国均悉表示赞成。今因我专使提出保留山东无效,未签字于和约,此系我国促使主权,万不获已之举。对于协约各国,实非常抱歉。而对于德国恢复和平之意,则亦与协约各国相同,并不因未签字而有所变易,我中华民国希望各友邦对于山东问题三款,再加考量,为公道正谊之主张,而为东亚和平永久的保障,实所馨香祷祝者也。特此通告!”

    陆徵祥于巴黎和会闭幕后即返国,他回国经过,其也曾有文字留下:

    “我从巴黎和会回来,船到吴淞口,岸上立几千人,打着旗。旗上大书“不签字”,“欢迎不签字代表”,船主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不明了民众是反对还是欢迎,那是午后五点,我正在剃胡子。船主托人告诉我,请加谨慎。我说他们既是欢迎,必然无事。赶到吴淞口的人,以为我将在吴淞登岸,我们的船却直驶上海。吴淞口的人都已赶回上海。上海的几位朋友走来欢迎,都不能近前,因岸上的人多极了。当晚我就乘车去北京。车站站长请见,言民众都围在车站外,可否让他们进站。我说当然让他们进来。

    “我往火车站,一路水泄不通。巡警与秘书,沿途大喊,让陆专使登车。登车后在车上出见民众。他们喊说:‘欢迎不签字的代表。’我答说:‘不签字一事,我不知办的对否?因政.府命我签字,我没有签。你们既然欢迎,我想大约没有做错。’民众喊:‘不用跟日本直接谈判。’我说:‘这一点请各位放心。我既没有签字,即是拒绝谈判。’民众乃欢呼。当夜,每一车站都有如山的民众,愿见专使,我因疲乏,已就寝,请魏代表接见民众,代为致谢。”云云。

    陆徵祥这一生,最令他痛心的是签《二十一条》,《二十一条》签字后,陆征祥感到身心俱瘁,对袁世凯说:“我签了字,也签了自己的死案了。”

    《二十一条》披露后,全国上下群情激愤。人们游行示威,声讨外交次长的曹汝霖和当时驻日公使陆宗舆,却未提及主持谈判的总长陆征祥,大家也都明白陆征祥是被临时推出去的,是被迫签的字。

    但是,陆徵祥本人心里并不好过,可以说签《二十一条》一直是他的痛。这一次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总算使他扬眉吐气一次。

    现在,我们回头再说南北第二次和谈。

    和谈除了地点、人数、名称问题难以解决外,还有两个大难题,一个是陕西省停战问题,一个是段祺瑞主持的参战军的存废问题。

    关于陕西问题是由陈树藩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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