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在上西村安家落户,又娶了婆娘。
只不过,马小山痴恋喝酒,他从早到晚抱着酒葫芦,不思生活,不念耕种。
他好像不喜欢清醒,只有时时刻刻的让自己醉着,才觉得欢喜。
一年到头,马家的地里也没有半粒收成。马小山把自己身上的毛票花干净后,索性便开始卖地换酒。
村民们都叫他马憨子,都说他喝酒喝坏了脑子,身上臭气熏天,说话前言不搭后语,亦没有人待见他。
他婆娘尚没跟人跑的时候,便在满村儿的传闲话。
那婆娘哭天抹泪,见人便要絮叨一番。
“俺命苦的嘞!嫁的男人是个骡子,揍不出娃娃的。”
骡子是哺乳类奇蹄目动物,马和驴杂交所生,因为其后面的盆骨不能开合,向来都没有传宗接代的功能。
按照那婆娘的意思,马小山的身体,其实也有一部分的隐疾。
男人呐,那方面有毛病,便是个大问题。
后来,马小山把家底儿全都败光了,地也喝没了。他婆娘嫌弃他,公然给他戴绿帽子。马小山是既不气,又不恼。
他自称自己是‘糊涂仙’。还数落别人,道。
“凡人怎晓的神仙的快乐。”
自打马小山的婆娘跑了之后,他便把自家的房子也舍弃了,一个人抱着铺盖卷,就在义庄大堂住下,天天与那些棺材里的骷髅头对饮。
马小山有一句口头禅。人宁可一日无饭,却不可半顿无酒嘞!
说实话,今天的马小山分外不同。
今儿,是我自从认识马小山以来,见到他最清醒的一日。
他上次和那个女鬼余秀莲斗法时,都不忘了抱上酒葫芦饮两口!
现在的马小山,却出奇的反常。他的身上没有半点酒味儿,穿的干干净净。
一身玄黄色,明明亮亮的道袍。灰色麻布的干净裤子,小腿上还用白布打着绑腿。
就连鞋子都是新的。黑布面,白布底,鞋底子是细细密密的针码。
他身上收拾的也干净的很,用清水洗过面,一撮山羊胡也精细的修剪过。头顶上花白的发丝向后背拢,梳得整整齐齐。
我看,便是村子里娶新媳妇儿的新郎官儿,也不如他今日这般意气风发。
就连马小山今天的神情形态之中,也充满了异样。他的腰背拔的直直的,好似那石头缝里猝立的白杨。
这人还真是怪的很!平日里看起来如此邋遢的讨嫌鬼,但凡精心的收拾打扮一番,便忽的人膜狗样起来,甚至还多了几分仙风道骨的正道之气。
我躺在地上,奋力的抬着眼皮,试探的问马小山。
“老马,你今日和往常不一样嘞!你的酒葫芦呢?”
马小山面无表情,吐纳之间,声如洪钟。
“最后一天,不想再喝了!”
“什么最后一天?”
他这话说的模模糊糊,让人心生疑惑。
“没什么!”
马小山语气低沉,不经意地摇摇头,站起身,走到义庄中间的香案旁边。
又弯下身子,哈腰撅腚的从香案低下,开始不知找寻什么东西。
这香案下面,埋着马小山的全部身家嘞!
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藏在其中。包括平时供奉死人的香烛纸蜡,还有他上次对付余秀莲用的那个玲珑嵌宝八角镜。
少倾,马小山从箱底下掏出一个红布包包。
他小心翼翼的捧着这个红布包包,好似手捧一个软弱,稚嫩的婴孩儿一般。连指尖都不敢太过用力,生怕不小心一个闪失,就会碰皱了‘婴孩’的皮肉。
他踮着小碎步,缓缓向我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