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警署
“砰砰——”两声散弹枪的枪声炸裂了警署的玻璃。
所有人下意识地捂住耳朵,几个女人本能地发出一声惊叫。下一刻,便看到一个黑色衣服的男子举枪而入。
“Surprise!各位警官们早上好,今天是打劫警署日!”那人大笑着,双手持枪,不由分说对准一排办公区开始扫射。
人们惊叫着四处逃散,两三个反应较快的警员刚要拔出手枪回击,却被黑衣男子先一步打中了胸口,下一秒倒在血泊之中。
持枪的男子一步步走入警署,他瘦长身形,双手持枪,扣着扳机的手指青筋凸起,右眼带着一个眼罩,黑色的圆形眼罩下,隐约可见一大块触目惊心的烧伤疤痕,他咧着嘴,露出牙龈地笑着,那笑声仿佛来自地狱深处恶魔的尖笑,透着他骨血中的疯狂。
“砰砰——”
几个警员闻讯赶来,想要制服他,却被他几枪打死。
他的手法娴熟,弹无虚发。
在他身后,几个同样身着黑衣的罪犯也涌入了警员局,朝着办公区扫射,打死了许多往来办事的市民以及警署的警员。
举着枪踩过地上仍温热的尸体,眼罩男如同鹰一样锐利的目光扫过地上一个个汩汩冒血的死者的脸,却没有找到自己的目标。
不在这里?
他吹着口哨,踹开一间审讯室,审讯室里的警员刚起身想询问来者何人,却被他一枪打死。
他简单扫视了一圈审讯室,只看到一个脸带刀疤的男子被铐着手铐坐在审讯椅上。
“……”没看到的目标,眼罩男转身离开。
刀疤男脸色阴沉地盯着眼罩男离去的背影,听着那口哨声随着脚步声而远去,便将视线默默移到几步之外已倒在血泊中的警员身上。他抬起手,修长的手指轻轻拂过几乎划破整张脸的伤疤,那道伤疤不知为何,正隐隐作痛。
“我爱惨了打劫日!哈哈哈哈哈!”
眼罩男大笑着,开枪打烂了走廊尽头一间办公室的门锁,一脚踹开办公室的门,引入眼帘的是一间干净整洁的办公室,门正对着一张四四方方的办公桌,宽大的办公桌上堆着整齐的文件夹,一旁还立着办公室主人的姓名牌——奥斯本·威尔逊探长。
“哇哦,早上好呀,尊敬的……”他瞥了一眼名牌,故作毕恭毕敬的语气,“奥斯本·威尔逊探长,很高兴认识你。”
“你,你是谁?!”身材肥胖的探长慌张地蹲下身,趴在办公桌后面,露出眼睛惊恐地盯着他。
“我?呵,我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我的代号是【独眼】,尊敬的探长大人,我来找个人。”
眼罩男不急不慢地走到办公桌前,用枪拨开一堆文件夹,一挪屁股坐在了办公桌上,捻着兰花指将探长还没喝完的半杯咖啡一饮而尽。
“不错的咖啡,但是我更喜欢不加糖的黑咖啡。威尔逊,你已经这么胖了,还是应该控制一下摄糖量。”
“警卫!警卫在哪里?!”探长对着门外大喊。
“别喊了,他们死了……大约一分钟之前?又或者一分半钟之前?谁知道呢。”眼罩男云淡风轻地回答,他一把丢开咖啡杯,那咖啡杯砸碎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现在,是犯罪无罪状态,哦我亲爱的上帝啊,我爱惨了【溟河三法则】。”
“你……你到底要找谁?”探长战战兢兢地看着眼前疯狂的男子。
眼罩男淡淡一笑,他微微侧身,看着身后躲在办公桌后的探长,说出了自己的目标。
与此同时,警署里的其他罪犯被释放,整个警署陷入了混乱。
“砰砰——”
枪声四起,充耳的尖叫声与欢呼声交织着,罪犯们开始用烟灰缸,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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