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偷梁换柱(一)(第1/3页)  踏世长歌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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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亥时一半,李元同收好册子和背着木匣子的楼石离开了客栈。李元同看着灯火通明的街道,以及想到那灯红酒绿就有些迷失自我。不过一看到那没有任何表情,冷漠至极的巡逻将士,便回到了现实。

    他咧着嘴,露出“狰狞”的笑容混个脸熟。

    但凡有人看见,皆露出恶心的神态。

    李元同不在意度着小步,吹着口哨,轻轻哼道:“老子就不信了,你们所有人都看不到老子的英俊。老子今个儿非要找几个客栈去挤一挤,直到有人夸老子英俊为止。”

    声音虽小,却瞒不住修者的耳。有些好奇者看来,不由露出奇怪的笑容,心想:兴许他真的很英俊。

    李元同走街窜巷,像老马识途穿梭在各个客栈间。每入一个客栈他都会找掌柜的和其他人,旁敲侧击询问他英俊与否。

    尽管得到的都是否定的答案,他毫不气馁,反而乐此不疲。

    就这样兜兜转转了半个时辰,接近子时的时候,他和楼石来到了一家名为来风的客栈。他直勾勾的走到柜台前,看着不知掌柜还是算账先生,开口就到:“阁下,我可是生的好看。”

    被他问的人乃来风客栈的掌柜,抬头看着那张奇形怪状的脸,着实吃了一惊。不过见其眼里的凶光,很快镇定下来,商人皆会秉着来者是客的心思,便不会从第一句就认为来人是来捣乱的,于是心想:这人是什么意思,是让我说真话,还是假话。而对于阅人无数以及跑惯码头的掌柜而言,不管真话,假话,到他嘴里都成了最动听的话。

    掌柜说道:“阁下可真有趣,恰好本店也是一件有趣的店,又恰好只招待有趣之士。三杯两盏,几口小菜下肚,便有趣不言容颜。你我皆觉志同道合,不管貌若潘安也好,人鬼不分也罢,眼里岂会容得下这些,唯有趣字可言。”顿了顿:“客官,是住店,还是吃酒呢?”

    李元同通体舒坦,笑道:“阁下说话就是动听。不过我既不住店,也不吃酒。”见掌柜神色一变,李元同哈哈大笑:“因为我朋友已经定好上好的酒菜。等着我们去吃哩。”

    掌柜松了口气。

    李元同继续说道:“我的朋友叫麻一。他可有曾跟掌柜的留了口信,叫我么去哪里找他。”

    掌柜恍然,下意识看了眼台下还未来得及整理,尚有余温的钱袋:“客官,你的朋友刚刚离去,叫两位去天字号丁房去等哩。”

    “如此,那就多谢阁下了。”李元同抱抱拳,询问了一番如何走,便与楼石施施然离去。

    来风客栈共有三楼,天字号自是在视野最为辽阔的第三楼。

    当入第三楼,恰好看到一位满脸麻子,身着小厮衣服的男子正在敲一间客房的门。男子正是明动。相遇的时间很紧凑,如此才不会突生变故。

    李元同朝明动点点头,便闷着头继续走去,与明动擦身的瞬间,屋内正好传来了浑厚的声音:“谁?”

    明动低头哈腰,道:“客官,是本店的小二。小人来知会客官一声,下面有人找客官。”

    这语气这神态,李元同认为得学一阵。

    待他走到了天子号丁房推门的瞬间,明动那边的房门也被打开,走出一位消瘦的男子,其体型与李元同差别不大。

    此人名作金朝雨。

    明动已是将精气神调息到顶点,机会只有一次。如果闹出动静,那所作的一切尽数化为泡影。

    商行卖的册子上说金朝雨乃意封境修者,如果册子上所说不假,应该没问题。如果有很大的出入,明动也无法控制。

    死气不仅在他手指凝聚,亦在他眼里翻滚。他要看客栈内外所有人的动静,如果有人正在回来或打算出去,亦或是在注意这边。只有有一种,他都不会出手。

    他心如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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