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6 章(第1/3页)  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沈珠曦觉得自己最近食欲大开, 吃得比平日多了不少,腰上摸着也有些肉了。

    她琢磨着现在也不是贴秋膘的季节,怎么就睡醒饿, 吹风饿,走走也饿呢?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 不止她一人饭量大增, 和李家三兄弟比起来, 她大增的饭量根本不值一提。自从李鹍一顿吃下十二个比拳头还大的馒头后,李鹜就不许他喝酸梅汤了, 李鹍气得只差捶地痛哭, 李鹜却不为所动。

    实际上,沈珠曦很想把自己的那份酸梅汤让给他喝——她实在是太腻了, 奈何李鹜每日是盯着她喝, 不把这一天两碗喝下去, 他就在她耳边汪汪乱叫,一刻也不让她好过。

    半旬过去, 不单她一人胖了, 李家所有人都胖了一大圈。

    李鹜坚称那是绑沙袋练出来的肌肉。

    沈珠曦不敢辩驳, 每每此时她都会转移话题,沈珠曦只希望他这辈子都不要遇见京中贵人,得知京城的贵公子们根本不会拿沙袋练字。

    他晚一点知道真相, 她就能晚一点遭殃。

    但他越晚知道真相,她就会死的越凄惨。

    沈珠曦进退为难,左右不是, 每次看到李鹜坐在堂屋椅子上捆沙袋,都只能露出害怕又不失礼貌的假笑。

    今日一早,沈珠曦撩开竹帘走出, 又看见李鹜坐在桌前用水练字,五斤重的沙袋沉沉地压在他写字的前臂上,沈珠曦走到他身后观看,桌上的字一笔一划,稳稳地写了下来。

    “怎么样?”李鹜头也不回便知道她在身后,光从这雀跃的声音,沈珠曦就想象到了他此刻得意洋洋的样子:“不比那些练了几年的差?”

    李鹜这人,总是很有自信,沈珠曦也说不准这是缺点还是优点。

    她同情地看了眼他的后脑勺,说:“你是我见过进步最快的人。”

    毕竟,她也没见过其他绑沙袋练字的傻子了。

    “那当然。”李鹜放下笔,神采飞扬地看着她:“你不看看老子是谁?”

    沈珠曦送上一个礼貌的假笑,转头就自己做自己的事去了,只剩李鹜,继续兴致勃勃地练习桌上写字。

    等她洗漱完回来,李鹜头也不抬地把她叫住:“你过来,教我写一个字。”

    “写什么?”沈珠曦走了过去。

    “喜字。”他说。

    沈珠曦不由想到了他们的婚事,她握着笔,僵住了。

    “你不会?”李鹜狐疑地看着她。

    “……我会。”

    沈珠曦拿着羊毫笔轻轻蘸了蘸水,慢吞吞地在桌上写下一个喜字。

    她盯着逐渐成型的喜字,一想到和李鹜的婚事就心里发憷,写完喜字后,她把笔还给李鹜,以用朝食为由,快步逃离了堂屋。

    沈珠曦在厨房里找到了放在藤条簸箕里的几个馒头。雪白的馒头还残留着蒸过的温度,沈珠曦拿了一个,掰成两半,只拿着一个走出。她在厨房门口唉声叹气,慢条斯理地吃完了半个馒头。

    话都已经放出了,难道此时还有她反悔的余地吗?

    况且,李鹜好说话,一次次地容忍她,但外边的人,恐怕就没有李鹜这么好说话了。

    “我出门了,你帮我晾下盆里的衣服。”院子里传来李鹜的声音,沈珠曦忙应了一声,没一会,院子重新安静了下来。沈珠曦继续叹气。

    她思来想去,都觉得只有继续婚事一条路可走,她六神无主地回到堂屋,逃跑的心思随着对亲事将近的恐惧,忽隐忽现地出现在她脑海里。

    堂屋里冷冷清清,只剩桌上半碗清水和横搭在碗上的羊毫笔。

    “又不收拾。”

    沈珠曦嘀咕着,走到桌前,正要拿起瓷碗和羊毫笔,视线却被桌上几千个同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