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的性格处处透露着莫名其妙的自恋,特征之一便是最喜欢穿公主裙,甚至由于学校规定必须穿校服,她便把裙子硬穿在校服里面,不伦不类还自认为甚美。今天虽然早就说好了爬山,但她还是穿着一套白色公主裙,露着两条小胖腿,脚上是一双白色舞蹈鞋,乍一看去犹如幼儿园大班里出来的大龄儿童。
见到沈月月主动站出来,周修常其实内心里十分不欢迎,不仅是容貌身材上不养眼,更是因为像肉球一样的她根本不适合走山间野路。不过,人家既然站了出来,也不好当着众人面回绝。
苏语琪拉住沈月月,道:“月月,你行吗?”不知怎么的,苏语琪和沈月月是好朋友。
沈月月道:“没问题啊!正好我要减肥!再说,有周修常呢!嘿嘿!”
苏语琪听了,也只好松了手,放她去了。
也是少年人胆大心大,十几个同班同学出来,居然任由周修常带着一个女生走上野路。其实苏语琪也想过这其中是不是有些不妥,但想到沈月月肉球一样的人物,周修常恐怕躲还躲不及,应该不会对她动手动脚。
谁知,差不多两个小时后,当苏语琪他们登上山顶和周修常他们汇合时,所有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只见沈月月的公主裙被撕开,粗粗的双腿上是擦破后的血污,身上也是灰尘遍布,枯草残梗粘在白色的裙子上,似乎是在地面上滚过一样。整个人狼狈不堪,正捂脸痛哭。
而周修常站在一边,神色慌张,束手无策。
“月月,你怎么了?”苏语琪见状,首先跑过去抓住沈月月的双手。
沈月月却夺回双手,把手重新捂在脸上,哭声更加大了。
苏语琪只好看向周修常:“修常,怎么回事?”
周修常道:“爬山时摔了一跤,差点掉下去,我好不容易才抓住她,救她上来的。”
这时,苏语琪才看到周修常的身上还是沾满了尘土和碎草,胳臂上还有擦痕。她忽然看到周修常的胳臂上有一处清晰的牙印,很明显是不久前有人狠狠地咬上去的。
“修常,这是怎么回事?”苏语琪指着牙印问。
周修常略显惊慌,一转胳臂,把牙印转到背后:“没什么。”
这时,沈月月忽然拿开双手,露出一张涨红的、满是泪水鼻涕的大脸,边哭边说:“什么叫没什么?什么叫没什么!你还不让我说!我偏要说!大家都过来听啊,就是他,他刚刚把我强……那什么了!呜呜!”
一只胖手坚定地指着周修常。
很多人的眼睛都顺着这只手,看向周修常。
千目所视,千夫所指,周修常傻眼了。
苏语琪长大了嘴巴,又捂住自己的嘴,像是看着怪兽一样看着他,悄悄地后退几步。
周修常更加慌乱,他十分着急地想自证清白:“不!不可能!我……我怎么会!?”
后来,周修常的记忆就模糊不清了,他恍惚只记得一双双眼睛盯着他,像看着垃圾一样。
再后来,无论他怎样辩解都是徒劳,那口牙印成了关键证据。
事实上,沈月月一脚踏空,身体滚落,周修常在施救过程中死死地抓住沈月月的手,而沈月月就在这时,无缘无故地狠狠咬了他一口。
其实,人们也很奇怪,沈月月那身材,让最容易精虫上脑的男人都会偃旗息鼓。但当周修常说出“她那个样子谁愿意上她呀”的时候,却给自己又添了一条罪名:侮辱女同学。
不仅是百口莫辩,班主任侯丽丽压根不听他的解释,反复说着,我的班级不要他。
沈月月称,不报案,可以私了,但是必须处罚周修常。
苏语琪成了重要证人,不仅因为她是当事人,而且,她是中心城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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