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48章 政策颁布(第1/2页)  我在大明造航母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拿到吴长庆写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后,洪承畴很生气。

    当然,他不是对吴长庆生气,而是气自己和气自己的部下。

    “废物,一个个都是吃干饭,连点主意都想不出,还需要陛下来亲自指点,朝廷花钱养着你们做什么?”

    洪承畴在商部破口大骂,训斥着众人。

    一件事需要皇帝亲自出马来解决,这不就代表着他们这个部门没用嘛。

    众人闻言都不敢吭声,因为他们理亏。

    “差不多就可以了,陛下这不是也没怪罪你们嘛。商部是新部门,大家有不懂的地方很正常。”

    路过的钱谦益进来劝了一番,做了回老好人。

    “都给我仔细的逐条琢磨,一定要完善这条政令,不能留下漏洞。”

    洪承畴让人把吴长庆写的章程抄了几份,分给商部的几个头头研究,一起来讨论,完善当中的瑕疵。

    要是这点小事都还做不好,他就该被气死了。

    经过两天的研究论证,这条政令终于得以完善,然后迅速颁布。

    邸报,商报,已经改名为《中华日报》的民报,三份报纸都在第一时间刊登了这条政令的详细情况。

    政令一经公布,所引起的反响,其实并不是特别大。

    有限责任公司,听起来很高大上。

    但是民间有些人一看,这不就是有点像两个熟人合伙做生意嘛。

    这种事,自古有之。

    只不过,这一次朝廷是出面担保了这种制度。

    注册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官府盯着,不用担心合伙人耍赖之类的事情发生。

    熟人之间的合伙靠信誉和关系,但是信誉和关系往往是靠不住的。

    现在有了朝廷的律法作为保障,和别人合伙的时候就不用担心吃亏。

    还有一点就是,有了律法做保障,大家合伙的范围变广了。

    以前只有关系非常好的朋友才能彼此信得过,才有可能一起合伙。

    而现在,有了律法规矩,那些小商人却可以放宽些合伙人的条件,和同行,又或者认识的人都可以搭伙。

    单单是这点作用,其实就不容小觑。

    毕竟,一个人的好朋友数量肯定不多,恰好好朋友又和自己一样打算去做生意拼一把的更少。

    这就导致,在以前想要找个合伙人非常不容易。

    很多人光有这种想法,却无法付出行动。

    而现在,只要是同行,只要认识或者了解对方就可以合伙了,大大降低了寻找合伙人的难度。

    不少小商人看到这一政令之后,已经开始四处奔走,联络自己认识的人,准备一起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有的商人粗略的计算了下,一群人凑点钱,买艘船出海,一趟就能把本钱赚回来。

    之后的每一趟,都将是利润。

    这种事,想想都美滋滋呀。

    随着众多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那些大商人忽然间也慌了。

    没有本土商人出海,他们在国内就没有竞争对手。

    但随着出海的本土商人越多,他们面临的竞争就会越大。

    那些亲自去海外拿货的商人,其货物成本肯定会更低,在国内出售有价格优势。

    而他们带到海外的商品,在海外卖出的价格,又肯定会比这些商人在松江卖给洋人高,利润也高。

    这一来一回两份利润差,以及足以威胁到他们这些大商人,令他们无法忽视这种影响。

    “说说,你们谁愿意出海经商,老爷我倾力支持。而且,赚的钱都归你们自己,只要上缴一小部分给家里就行。”

    佟家,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