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2章 后院起火(第2/3页)  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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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张学良字汉卿者,恃强持械,强行抢走云吉班姑娘两人,并仅以五千元了账。两姑娘身价当在十万元以上,云吉班情愿退还五千元,只要两人能够安然回来。”

    这一张状纸让北京城大街小巷充斥着传言,连北京城的一些花边小报也不吝文笔,为此事添油加醋,引起轰动:“蔡松坡恃强拥两美、张汉卿一脚踏花丛”、“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名人的风流韵事,一向是惹人关注的。不过这真名士,讲得却是张汉卿,因为不知怎么地,张汉卿的《论英雄》一诗被传唱,风流之名北京城共知,风头更甚蔡松坡。

    自古英雄多好色,未必好色尽英雄;

    我虽并非英雄汉,惟有好色似英雄。

    自民国开始,能够让大家都耳熟能详地传唱一首诗,张汉卿也是创了一项记录,导致“凡是井巷处,皆闻《英雄》诗。这估计是密探们的功劳,这情报处的上层也有些无聊,估计是闲谈之时无意把诗透露出去。这本来是小事,但蔡锷和张汉卿却证实了一件事:自己的身边,一直都有人在“关注”。

    到底有名人效应,纸包不住火,况且两人本来就没打算包住。蔡锷与小凤仙的事不久后就惹恼了原配夫人刘侠贞。按说男人有妾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蔡锷除了自己,还是有一房妾的。关键是蔡锷自从贴上小凤仙,似乎是如胶似漆,连家也不回了,名声也不要了,这让她情何以堪?

    原本蔡锷不是这种人啊,怎么一见到小凤仙就迷失方向,闹得满城风雨还不知收敛,还要给她买房?这是收为外室的样子啊。她对丈夫又是指责,又是劝戒,引得蔡锷“恼羞成怒”,先是把不少家具打得稀烂,接着对刘侠贞拳**加,棉花胡同里蔡宅闹得鸡飞狗走。

    假戏真做成这样,从藏外室到家暴,蔡锷美男子的形象一落千丈。蔡锷发怒了,一不做二不休,他扬言要把小凤仙接回家来;刘侠贞不惜与丈夫决裂地继续升级,蔡锷嚷嚷着要休掉这个“泼妇”。蔡老太太一开始就站在儿媳一边,经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数落儿子的不是,并说严冬将届,北方天气大冷,老年人实在吃不消,倘若媳妇要回老家,她老人家也要一齐南归。

    蔡锷一边大展拳脚,一边却在心痛:这张汉卿出的什么馊主意,我的名声算是毁在他手里边了。什么“闹就要闹大,最好名节尽失才好。反正将来一旦世叔逃离生天,在云南反袁大旗一挥,一切的一切,都会成为世叔永垂不朽的证据,人们还要为您的急智大唱赞歌的,和小凤仙的这段萍水姻缘,也会成为文人们加工雕琢的对象呢。”虽然有心解说一番,这样自然平安无事,但却给有心人以猜测。不但前功尽弃,还有可能让老袁怀疑他的“忠诚”反为不美。

    中间张汉卿不是没有劝过架,可是他一到来,更让刘侠贞火冒三丈:“你一个小**!自己小小年纪逛妓院不说,还把你世叔带坏了!听说逛窑子是你带的,赎身的主意是你出的,安家费也是你出的,你可真是有情有义啊!”

    本来张汉卿之前经常出没蔡宅,一直受到刘侠贞的待见,现在一翻脸倒成了教唆犯了。只是从来只有大人教唆未成年人小孩,第一次有未成年人教唆大人啊!还有各种罪名都成了自己带头,感情这位蔡世叔还是推卸责任的好手咧!然而在蔡锷挤眉弄眼的暗示下,张汉卿又不能坏了义气,只有能夹着尾巴落荒而逃到红牡丹处寻找慰藉。

    朝野对这件风流案反应不一,基本上是仇者快亲者痛。有那些妒忌张汉卿少年得志的不免拍手称快,其中就有袁克定。

    同为兄弟,袁克文却亲来安慰,说男儿逢场作戏本来就是人生一大快事,让张汉卿不要有心理负担云云。他是吃喝嫖赌抽样样都干的花花公子性格,同为民国四大美男子,惺惺相惜是必然的。

    而朱启衿听说这起荒唐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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