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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九霄内心连连感叹,忍不住脱口吟出一首诗。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荫照水爱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这首诗乃是宋朝诗人杨万里所作,名叫《小池》,用在此处极为应景。
在前世可谓脍炙人口,今生嘛却是凌九霄原创。
同行诸人中,其他三大五粗、胸无点墨之人并无什么特别感觉,只是觉得凌九霄所吟挺押韵,貌似与当前景物很贴切的酱紫。
但同样喜欢舞文弄墨的狼毫,以及颇有才情的龙映雪却是震撼不已——
这家伙听说只是一名孤儿啊?
竟然有如此才情!
是谁教他读书识字的?
难道是自学成才?
别说,还真有此可能。
位列新锐榜、人榜首位之时,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如今位居地榜第三,又是年龄最小的。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的领悟力超级生猛!
一道通,道道通。他武道上进度如此迅猛,在文采方面进度极快也很正常。
文韬武略都如此厉害,妖孽啊!
……
龙映雪看向凌九霄的眼睛,更是忽闪忽闪亮晶晶。眼中的柔情蜜意,傻子都瞧得出来。
喜欢观赏自然风光者,大都吃过几瓶墨水。
滞留此处的上百观光者,亦如是。
其他人尚自默默体会《小池》所蕴含的意味,一位相貌清秀,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白衣女子却是轻移莲步款款走近。龙映雪见状,与凌九霄相扣的玉手抓得更紧。
颇有危机感的她,既好似向白衣女子显示主权,又好像生怕一放手他就会高飞远走似的。
白衣女子到得身前丈许处,这才向凌九霄盈盈一福:“这位公子真是好才情!冒昧打搅一下,敢问此诗何名?”
眼波秋水盈盈,纤腰不堪一握。
举止典雅端庄,气质高贵大气。
此女,有些不寻常!
……
但凡嫖窃者,面对睽睽众目之时大多会心头发虚。
凌九霄虽说皮厚如墙,但面对众人惊异佩服的眼神,面对绝世美女垂询,心头同样感觉有些不自在。
好在前世今生都经历过大场面的他,表现还算淡定,当下双手抱着还礼:“有感而发,打扰姑娘各位朋友雅兴了,此诗就叫《小池》。”
“《小池》…名字虽极为普通,但倒也符合诗意。”
白衣女子一面轻言评说,一面跟其他人一样,立即掏出小本本将此诗记录在册。
她知道,不久的将来,《小池》必定会脍炙人口,风靡大衍文人界,成为惊世之作。
一次随意游历而已,没想到竟能亲眼见证大作面世。
这一趟,来得值!
……
“池边人如玉,九哥世无双”。
清醒过来的狼毫,先瞧了白衣女子一眼,又看了凌九霄一眼,最后又瞟了龙映雪一眼,一句发自肺腑的感慨忍不住脱口而出。
白衣女子眼前一亮:“九哥?公子莫非是横空出世、名震江湖的凌九霄凌公子?”
“正是区区在下,略有凶名,姑娘何足挂齿。”
正在内心感叹好一对才子佳人的吃瓜者一听,顿时大惊:他就是凌九霄?如此文采斐然的翩翩佳公子,竟然是杀人无算的绝世杀神凌九霄?毁三观啊!
若非凌九霄亲口承认,若非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他们绝对不会把吟诵出《小池》这等惊世佳作的大才子,跟年轻一代最猛凶人划上等号。
他们在风中凌乱,凌九霄则与白衣女子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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