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回到血头军中,用印第安语似乎在吩咐着什么。
曹琦心神不宁地跟了上去。“血头,你要干啥?不可鲁莽!”
可是,血头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用印第安语与血头军吩咐。
直到,数百印第安战士似乎被其说动,开始发出似野兽一般的呼哨。
如果赵维在这,一定知道,这是印第安人狩猎的号子,标致着猎物出现了,杀戮开始了。
吩咐完手下战士,血头这才回过头来,对曹琦道:“我....不冲动....我....用我们的方式打他!”
曹琦:“......”
啥方式?曹琦不知道。
直到过了一会儿,血头和所有印第安战士褪去汉服,全身涂满油彩图腾,形如野人般的消失在密林之中的时候,曹琦也没想明白。
到底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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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狼卫,可以说是速不答的骄傲,整个大元帝国也找不出这样一支强军。
曹琦说贪狼卫尤善骑射,骁勇无双,其实只说对了一方面。
贪狼卫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每卒配两马、两甲。
一套轻甲,可为轻骑兵。游击远射,奔走自如。
一套为重甲,若遇战情有变,可马上换重甲,成为无往不利的重骑利器。
贪狼之卒皆为全能之兵,虽是色目人组人,却保持着蒙古骑兵最古老的传统,从不带口粮,随战随补,以战养战。
这使得贪狼卫在战场上的战力极强,战术更是变化莫测。可为三千轻骑,日袭数百里。也可为三千重骑,无坚不摧。
如果有需要,还能轻重骑兵协同配合,战术多变。
也正因为如此,速不答才敢只凭三千贪狼卫就在凌霄城下耀武扬威。不但彻底劫断粮道,而且使城中守军无人敢出城一战。
贪狼卫万户阿布其亦是个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将行营就设在凌霄城外的空地上,每日派军出巡。余部屯于城下,点起篝火,烤食劫掠而来的鸡羊。
就在宋军的眼皮底下,狂欢作乐。使得城中将士日日得见,却不敢下城,士气更为低迷。
这一日中午,阿布其巡卫而归,马上驮着血迹未干的包裹,内里是抢来的财物。而更为显眼的,则是空马上担着的一只猛虎。
手下人一看,万户竞猎得猛虎,都围拢而上,嬉笑夸赞。
阿布其自是受用,更为自得,吩咐人生火架柴,今日大伙儿就尝尝虎肉的滋味。
有千户上前好好看了一圈,大赞道:“这老虎吃过人,眼珠子是红的。阿帅亦能降服,真是武力盖世!”
阿布其大笑,“都听见了吧?吃过人的虎肉却是没尝过,想来更是香甜啊!”
众人嘻哈附和,全然不把吃人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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