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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他,在温暖的床上醒来。
这样的感觉有些让人恍惚,就像是几年前,我第一次在他的房间和他的床上的过夜一样。
那个清晨也是这样。
我把他的睡颜揽在肩膀上,看着阳光从窗外射|进来,黄金色的光芒一丝一丝的驱散了黑暗,然后落在我们的身上。
他的皮肤还是那种浓墨重彩的苍白,眼睛下是淡淡的灰,嗯,应该让他多睡一会儿。
不过,现在几点了……我侧脸看了一下放在床头柜上的表:
——呜,快8点啦!我9点就有玛格丽特·金斯顿教授的课!绝对,绝对不能迟到!
我把他向旁边轻轻推了一下,然后自己从床上一跃而起,像一只真正的陀螺的一样,嗷呜的一下子就冲进浴室,用最短的时候冲澡、刷牙、洗脸,随后拿着大浴巾保住湿漉漉的长发,裹着浴袍冲出来,来不及化妆就跳进衣帽间开始穿衣服,并且拿着风筒吹头发。
勋世奉也醒了,他今天似乎可以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不用去办公室,于是他就很悠闲的躺靠在床头,看着我好像打仗一般,为了避免迟到而争分夺秒。
“,你为什么不穿一条像样的裙子?”
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我的穿着指手画脚。
“darling,这些裙子属于勋先生的审美范畴,穿在身上不是适合出席上东区的h,就是适合在你的豪宅里面摇晃着香槟杯,哦,要是在搭配上红底鞋就更加完美!完全跑不动,只有袅袅婷婷的在酒会上亭亭玉立,实在不适合乘坐地铁去上课。”
我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套上牛仔裤和白衬衣。
最近纽约开始降温,前几天下雨,今天就下雪,我还把ugg的棉鞋穿好,然后在勋先生十分不赞同的眼神中,裹上了一件硕大的burberry家双排扣学生样式大衣,哦,脖子上还有一个格子的羊绒围巾,是斯图亚特红。
这样的场景异常罕见!
我们已经维持并且存在了两年多的婚姻中,哦,如果再加上我们刚开始交往和同居的一年多的时间,我们在一起已经快4年了。这些年中,大多数的情况是我醒过来,他已经去办公室了,只有我面对空荡荡的大床,和床头他留下的一把鲜红色的玫瑰。我们几乎没有像今天这样,我要赶时间,而他悠闲的靠在床边看着我忙碌,微微弯起来的嘴角,显示对我个人品味的挑三拣四。
我扑到床前,与他狠狠吻别,这才抓起来我的书包像贼一样跑了出去。
大厅中站着早已经穿戴严正的max大叔。
然后,我就听见他拖着尾音的声音,——“少夫人,不着急,今天大雪,整个纽约交通异常困难,根据刚才学校群发的邮件,您的课程被推迟到上午10点,我想您有充足的时间坐下来喝一杯热热的奶茶外加享用一顿丰盛的早餐。”
我跑到入户电梯门口,又折返了回来。
随后,max大叔为我拉开了椅子,我把书包放在一旁,双手抱起盛着热奶茶的瓷杯子,小心的喝了一口,身体顿时暖和了过来。
今天的早餐是煎饼、蓝莓、白色的奶油堆,外加甜蜜的枫糖浆。
我喝一口奶茶,吃一口煎饼,再喝一口奶茶,再吃一口煎饼。
max大叔忍了大约10分钟,实在忍不住,就对我说,“少夫人,您打算这样出门吗?”
我在明晃晃的纯银茶壶上看了看自己的尊容:——头发疯乱,素颜,嗯,还有一些淡淡的黑眼圈,可能是昨晚认真看书看的,……
“那个,大叔,您能帮帮我吗?”
“可以。”
max大叔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把梳子,一根橡皮筋,开始给我梳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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