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斯很早就听说过遥远的东方,不过他的活动轨迹集中在大西洋,他也不太了解东方,但他坚信,不管在任何地方,哪怕是天堂,黄锦依旧是最好的钥匙,没有人能拒绝黄金的魅力,只要靠着钱开路,他就能获得东方顶层的青睐,然后获得大明的支持。
有了大明作为后盾,他才不用害怕哈布斯堡家族,没准真的可以娶到公主,成为一个贵族,被授予爵士的头衔。
从一个海贼变成贵族,还真是了不起的成就!
他的后人都会为了他感到骄傲的。
这是霍金斯全部的想法,他来到了大明之后,寻找到一个通译,然后打听了一下,有一位很重要的人物去世了。
在西方,婚事丧礼,都是最重要的交际场合,他迫切想要见到东方世界的大人物。
他遇到了张居正,来到了四夷馆,看到了浩如烟海的书籍……不要说那些东方的著作,光是西方的作品,就胜过英国王室图书馆十倍!
霍金斯努力阅读,读西方的作品,也阅读已经翻译好的东方书籍……他迫切希望了解大明,他已经隐约了解到,这是一个庞大的世界,一个差不多有几百个英国组成的,无与伦比的世界。
在隐隐约约中,霍金斯感觉他似乎把事情想简单了,貌似不会那么容易。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不管东方还是西方,金子都是可以换食物的,坦白讲,东方的食物有些昂贵,可是一旦考虑色香味,考虑到性价比,简直便宜地令人发指。每一道菜都是艺术品,哪怕最善于制作美食的法国,跟大明比起来,也是个渣渣,至于英国,就是渣渣灰了……
霍金斯享受着美食,如饥似渴阅读者,很快他阅读到了一本书,准确说是,叫做《四海之内皆兄弟》。
这本大概说了一群被释放出来的魔鬼,变成了人,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他们最终都到了一座山寨,在那里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打家劫舍,好不快活。
霍金斯简直傻眼了,这也太好看了,简直就是给他写的。
他就是一个海贼,也在四处抢劫,他手下也有一群凶悍的海盗,他横行无忌,杀戮四海,就像书中的好汉一般,快意恩仇,勇猛无双,讲义气,有智谋……
尤其是当他看到给所有好汉排座次的时候,霍金斯疯了!
多好的办法啊!
他怎么没有想到啊!
要是早点想到这个办法,他就可以聚拢十倍的海盗……到了那时候,他就不用担心睡了哈布斯堡家族公主的后果了。
相反,“下半身”堡就会主动跟他联姻,授予他更高的地位……不对啊,他为什么渴望哈布斯堡家族的承认?
在书里怎么写的?
那些英雄好汉,蔑视皇权,咒骂皇帝,根本肆无忌惮。他们向往的可不是贵人的承认,而是雄踞一方,做自己的主人。
同样都是贼,自己的境界是不是太低了一些?
霍金斯很想继续看下去,看到的后半部,他要知道那些好汉的结局,或许还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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