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和肖舜快接触也不过才半天的时间,但是小姑娘感觉这大哥从内外道都透露着一丝古怪。
他难道还是在嫌弃我是农家女么?
心里刚冒出来这样一个想法,但是却很快被她给否定了。
虽然涉世不深,人情世故懂的也不算多,不过凭借着直觉,小姑娘感觉眼前的这个人不是市侩之人,更不会是坏人!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又要做出这样的举动呢?
难不成是因为他有洁癖?
一念至此,小姑娘不由的抬头看向肖舜,见他正拿着碗筷吃的兴起,一点儿也没有什么洁癖的症状。
奇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当她疑惑不解之际,肖舜翻了翻白眼道:“你光顾着看我干嘛,赶紧吃呀!”
收敛心事后,小姑娘微微一笑:“大哥,你今天帮我了那么大一个忙,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肖舜回答:“我叫肖舜,你今后叫我肖大哥就行!”
旋即,小姑娘也开始自我介绍了起来。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林彩蝶,之所以取这名字,据说是因为她母亲生产哪天,产房内突然飞进来一直色彩斑斓的蝴蝶。
彩蝶今年二十一岁,文化程度并不高,自从高中毕业后,就和父亲当起了采参人,一年的收入也是非常客观。
别看她是个大山里的姑娘,今后的假装绝对比一般的城里人都还要丰厚的多。
毕竟她父亲干了三十多年的采参工作,日积月累之下,也不知道存了多少的钱!
彩蝶满脸向往的说着:“肖大哥是江海人啊,那地方我在电视上看过,可繁华了!”
她这二十多年人生中,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距离此地一百多公里远的县城,之所以去县城那还是因为那会儿要上学。
对于她而言,外面的世界非常的精彩,只可惜却并没有机会能够出去看看。
见她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肖舜摇头苦笑:“那地方有什么好的,跟这里山清水秀的地方比起来,简直就是差的太远了。”
彩蝶皱了皱鼻子:“再好的风景看多了也会厌烦,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二十几年了,早就对这里产生了抵触心理,要不是因为怕爸爸没人照顾,我说不定找早就出去打工了!”
对于许多生活在农村的人而言,外出打工是个见识世界以及寻求发展的好办法,毕竟生活在条件有限的地方,前途这玩意看起来就像是一纸空谈似的。
当然了,彩蝶要的可不是什么发展和前途,她不过就是单纯的想出去外面看看而已,去体验一番其余地方的风土人情,增长一下自身的阅历。
肖舜理解她的想法,忍不住打趣了一番:“妹子,我听说采参人这个职业可是非常赚钱的,你去打工又那里能比干这个强!”
闻言,彩蝶有些唏嘘道:“早几年是这样不错,但是现在这一行是越来不越不好干了。”
看到这副模样,肖舜不由的想起了刚才发生的一幕,觉得之前那帮壮汉们是不是跟这个有什么关联。
就在他思量间,彩蝶接着道:“去年的时候,从京城来了一批商人,疯狂的采购我们手里的人参,而后又开始变相压价,想要让我父亲成为他们的员工,每个月拿死工资去干亡命的活儿。”
采参的工作,听起来似乎没有多大的凶险,但实际情况却根本就是外人所能够知晓的。
毕竟这些年来,长白山外围都已经被采参人挖了个空,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好东西了,眼下想要赚钱就唯有深入丛林之中,去一些环境险恶的地方采摘人参。
深山老林子,条件艰苦就不说了,而且还时常会遭遇到野兽,最近这些年来,几乎每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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