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27.226趁早死了这条心吧(第2/3页)  目标爱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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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隶对不是自己抚养的孩子,不享有任何的探视权及其他权利。

    奴隶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括起来如下:

    奴隶主有自由买卖奴隶的权利。

    奴隶的一切财产及劳动所得归奴隶主所有。

    奴隶主有惩罚奴隶的权利,但不可无因伤及奴隶生命,致使其身体残疾。

    若因奴隶重大过失,惩罚性剥夺其生命权,应至奴隶监管部门备案。

    奴隶主若私自虐待处置奴隶,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处罚的金额以此奴隶的购买价格为上限。

    若奴隶主多次虐待奴隶,并违反奴隶基本权利,屡教不改,奴隶有权申请奴隶监管部门,将其重新拍卖。

    对于服务超过30年的善奴,奴隶主有权使其重获自由。

    奴隶主有支配奴隶一切日常行为的权利,奴隶需无条件服从。

    奴隶主有给奴隶婚配的权利,且奴隶的子女为此奴隶主的财产。

    奴隶主对奴隶的经历有知情权,但不得对外泄密。

    奴隶主有权利要求未婚成年奴隶对自己及别人提供性服务。

    奴隶主有为奴隶提供基本生存物资的义务。

    奴隶主与自由人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但奴隶主若选择与奴隶结婚,可以与多名奴隶重婚。

    若自由人的一名或多名善奴配偶获得自由后,自由人不可再次与其他奴隶重婚,原重婚奴隶,可以保持姻亲关系。

    奴隶主与奴隶结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不得再与自由人结婚。

    奴隶主与奴隶结婚后,奴隶未获得自由前,可无因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奴隶需无条件服从。

    从上可以看出,奴隶享有的所有权利,都是有限制性的,包括生存权!奴隶活下去的前提,就是尽义务,尽一切义务!

    奴隶主基本上,掌控了一个奴隶的一切权限,而义务就是购买的费用,和提供奴隶的生存基本物资。

    当所有的奴隶学员,都把奴隶的基本义务,背诵得滚瓜烂熟后,“灭绝师太”却并不打算就此打住,她又对奴隶学员们,进行了下一轮的心理摧折。

    她因为本身隶属于极少数富有的奴隶主阶级,却在夫妻关系上,深受其害,她夫家庄园里的女奴,几乎抢走了她所有应得的,先生的宠爱!所以她有着骨子里的,对奴隶的愤恨及怨怼,所以她才会因长期酷厉的雷霆培训手段,得到了“灭绝师太”的绰号。

    她如同发泄般,大声地警告着教室里的学员们。

    “你们这些猥琐的奴隶们,我还要让你们认清另外的一个现实,那就是放弃勾引奴隶主,放弃与自由人结婚,以获得自由的梦想!”

    “你们的淫、荡,下、贱!已经成为这个社会风气败坏的根源!但你们的结果怎么样呢?你们因此达到你们的目的了吗?”

    ‘灭绝师太’说到这里的时候,满眼喷火,一副愤世嫉俗的表情,仿佛她眼前的奴隶们,都是心怀不轨,破坏自由人家庭的恶人,干下了破坏她的婚姻和家庭地罪恶行径一般!

    “有数据统计,大统历史上,娶过奴隶的自由人,只有153人,其中152个,均是为了实现一夫多妻的权利的土豪奴隶主,而且他们所娶的奴隶,89%最终被他们抛弃了!

    “你们知道现在全球的奴隶数量有多少吗?奴隶的数量,据不完全统计,超过3000万以上!你们觉得,跟自由人结婚,获得自由的概率有多大呢?绝大部分的奴隶,只是奴隶主同居,或者发泄性、欲的工具!”

    莫妮卡眼中的厌恶,似乎象征着自由人的正义,却深深的刺伤着还没有真正做到麻木不仁的,新奴隶学员们的自尊心!

    很多奴隶的脸上都闪过狼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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