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抱着我哭泣,断断续续的跟我说完了之后,一时间我竟然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合理的表情来面对他,这真的触及到了我的知识盲区了。
他特别愧疚自责说如果不是他踩死了那只小鸡小鸡以后会茁壮成长的,他一个人在心里面愧疚得要死越想越愧疚然后就真的哭出来了。
太天真善良了这个病怎么治我是真的不知道。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我弟弟是一个多么愚蠢且心软的人了,就死了一只小鸡,都能难过成那个样子,在我的眼里,这可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更何况,那时候他都初一了。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显然超出了我的学习范围,最后只能帮着他把那只可怜的小鸡给埋了,是有点惨,被他踩得肠子都出来了,埋葬的时候鸡尸体还是温热的。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养过宠物了。
看着他湿润通红的眼睛,和忍不住掉落的眼泪,我就在想,那么傻的弟弟,如果我以后不照顾着他,他该怎么在这个残忍的世界上活下去。
好了,我以后就看着他吧,他就一直这样子天真下去也没什么,我就站在他身后呢,他就是我这一生,要护着的人了。
早在不知不觉中,我就把我的蠢弟弟,纳入的我保护范围了。
明烈对我来说是一个小孩子,我比他大太多了,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矮矮小小的一团在上了初三之后身高就像是雨后的春笋一样,止不住的往上长,特别夸张的是一个月长了十厘米,我都怕他骨头疼。
不过青春期,可以理解,毕竟我也有过,如果营养跟得上的话就没有什么。渐渐的,他的身量开始抽高,逐渐显现了我们家的优良基因,变成了一个翩翩美少年,光看他的外表的话还是有很大的欺骗性的。
他再怎么长高,也还是没有我高,不过我承认,他比我好看。明礼偏瘦,营养全用在长高上了,浑身上下没有几两的肉,吃再多也不见胖,可是纤瘦的样子很好看,身体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青涩,看起来格外的迷人。
因为是学艺术的,身上的气质很温润,看起来就让人舒服,如沐春风。细细软软的黑发,漆黑纤长的睫毛,乌黑的眼珠子,有灵气的眼睛,红润的嘴巴,没有任何的装饰,可是就偏偏跟化了妆似的明艳。明礼有时候美得就像女孩子,不,在我的眼里他比女孩子都还要美。不显得娘气,反而是青春的美。
很神的,我见证了他的蜕变,就像是毛毛虫变成蝴蝶的蜕变,那种感觉,真是让人心动不已。吾家有弟出成长,不仅仅招女人,还会招男人的那种。
我不止一次的看到他身边的朋友,同性朋友,看他看得呆滞,可是他这个反应迟钝的笨蛋,却丝毫反应都没有。确实在他们的眼神里我看到的是说对美丽事物的欣赏,我就不去管他们了。不过身份在那里,谅他们也不敢对我弟弟做什么。他身边的人,我怎么会没有调查过警告过呢,识相的都会听话。
有时候看到他那白皙的耳垂,我都想带他去打一个耳洞,上面带着好看的耳钉,肯定更好看。不过我甩甩头把这种怪的想法给甩出去了。
要说我确切是什么时候对我弟弟起那种心思的,我想应该是那次喝醉酒在他照顾我之后。那天晚上,有不得不去的应酬,做生意,少喝点可以做到,可是要是真的能做到滴酒不沾,那可是比登天还要难了。
华国就是酒桌上谈生意,这酒不喝一点,生意怎么可能谈得成?很早的时候我就开始接触家族生意了,这种酒桌上的生意应酬对我来说还真不算什么,习惯了,或者说是麻木了,而且我通常都会先有所准备,事先吃点解酒药什么的。
幸好混到我这个地步了,已经很少有人敢灌我酒什么的了,只是,即使分量不多,也是难以避免的。我的酒量其实很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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